原標題:馬上評|執法有利齒,才能斬斷“碰瓷王”劣根

“70歲‘碰瓷王’被警方依法刑拘!”月初,天津市公安局發佈的這條通告,讓飽受“碰瓷王”杜大娘訛詐的經營者們鬆了口氣,也讓公衆見證了一個“傳奇人物”。近日,媒體的報道還原了杜大娘的作案經過。 

在超市、飯店、商場、藥店、醫院等地,以打砸物品、阻攔其他顧客正常購物、公開大小便等爲手段,杜大娘上演了一幕幕碰瓷大戲,逼迫公安機關或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商家“賠償”。“談杜色變”的商戶不在少數。據反映,杜大娘已經形成了一系列套路:聲稱犯病、道具齊全、打“持久戰”,不拿到滿意賠償金決不罷休。儼然把碰瓷做到了“教科書級別”。

有恃無恐的杜大娘有備而來:隨身攜帶多份診斷證明和藥物,證明自己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出於風險最小化的考量,商戶們即便知道杜大娘是碰瓷而非維權,也情願選擇用錢息事寧人。這實屬無奈。在個體面前,經營者們雖然普遍被認爲是相對強勢的一方,但也受到更多的規制。杜大娘深諳此道,以弱搏強,將人性的貪婪展現得淋漓盡致。 

但實際上,商家可以避風險,卻不能不講原則。一味地妥協屈就,只會助長職業碰瓷人的囂張氣焰。比如,據鄰居回憶,杜大娘碰瓷的開端,是有商家送了她14塊的元宵,她反而拎着食物堵了店家的門,索要1000多元的賠償。得手後,碰瓷上癮的杜大娘就一再故技重施。 

當然,不能對商家過多指責。“碰瓷王”的囂張和屢屢得逞,更多折射的是監管的疲軟,使得正義來得有些遲。其實,警方早就知道杜大娘的“大名”,一位派出所民警稱其“挺出名的,就靠這個活着。”在一次碰瓷中,商家本給了杜大娘700元,但她第二天又鬧到了市監局,又要走300元。這些,都說明至少警方與市場監管部門早就知曉了杜大娘的行爲,但沒有及時採取有效行動維護商家利益與市場秩序,客觀上縱容了杜大娘的肆無忌憚。 

商家擔心擔責任,監管卻不應怕事、躲事。即便是民事調解,也應分個是非黑白,該警告的警告,懲罰的懲罰,該維護的維護。而不是大事化小的和稀泥態度,明知是碰瓷,卻以“誰也得罪不了”爲藉口,讓商家有苦難言,還要繼續擔驚受怕。 

從處理細節上說,杜大娘面對警察時,就口稱有病;警察一走,就向商家索賠。這提醒警方在調查取證時,更應多方聽取意見,避免在片面事實與“強弱成見”之下作出不公正的判斷。 

目前,杜大娘已被依法刑拘,這值得欣慰,但這一結果本可以來得更早一點。

執法應有利齒,才能斬斷碰瓷的劣根。這需要制度和程序爲執法保駕護航。權責明晰的制度,嚴格規範的程序,執法者不打折扣地履行職權,纔是杜絕“碰瓷王”的根本。只有制度保障,執法者纔敢於執法,不怕攤上事兒;只有堅決將執法貫徹落實,正義才能得到伸張。杜大娘這樣的“碰瓷王”,纔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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