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曹宝副检察长对中实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技术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在公益诉讼领域通过引入第三方社会服务来建立评估验收机制对于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是一项新的有益探索,针对到期已回复整改的检察建议,实行第三方环境评估,以环境评估检测报告为支撑,寻求公益诉讼案件的科学依据。5月29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与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签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与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洽谈现场

5月29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与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签署“生态环境损害鉴定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锡春、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东辉、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董事长助理、主任李晓慧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与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长春林区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宝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与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长春林区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锡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与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签署合作协议

长春林区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东辉

签约会谈中,双方经充分沟通、友好协商,以互信合作、技术互补、共同发展为原则,就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共识。李晓慧主任表示,作为吉林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已被高检院列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名册》,资质齐备、技术过硬、实践丰富。同时,中实将始终秉持“为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的企业使命,真诚期望能为检察系统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科技支持,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曹宝副检察长对中实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技术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在公益诉讼领域通过引入第三方社会服务来建立评估验收机制对于长春林区检察机关是一项新的有益探索,针对到期已回复整改的检察建议,实行第三方环境评估,以环境评估检测报告为支撑,寻求公益诉讼案件的科学依据。同时强调,此次合作要以服务办案为主线,聚焦环境评估检测报告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切实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双方要真正实现精诚协作,凝聚强大合力,共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来源: 长春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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