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中文網訊】現任政府時期,修改出臺的緬甸礦業法遭到了彬烏倫縣轄區內5個鎮區民衆的反對。

緬甸一新修改法律遭無數民衆反對,民衆稱:這隻會讓外國獲利!

據瞭解,5月7日,來自曼德勒彬烏倫、抹谷、德貝金(သပိတ္က်င္း)、幸古( စဥ့္ကူး)、馬德亞(မတၱရာ)5個鎮區的民衆,在馬德亞鎮激撓報(က်ည္ေနာက္ေပါက္ေ)村,舉辦了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中提到,因爲該礦業法不僅沒有對當地民衆提供保護,反而是讓國外投資商公司們能獲得大量利益。因此反對該法律。

反對法律的民衆們稱,緬甸礦業法,雖不批准外籍人士從業開採,實際上有些外籍人士以緬甸人的名義申請公司後,進行開採。當地民衆舉報後,政府沒有進行追責。現在出臺的法律中,也沒有明確表示將對此類頂名申請從業者們要如何追責。

德貝金鎮一名個體金礦開採戶稱,我們希望自己地區的礦區留給自己開採,因爲我們是以此謀生。一直以來,雖然沒有說不讓我們開採,但允許外國人特別是中國人來開採。現在出臺的法律只會讓外籍開採者獲得更多的利益。

緬甸一新修改法律遭無數民衆反對,民衆稱:這隻會讓外國獲利!

此外,馬德亞鎮斯金村大理石開採戶表示,希望修改的法律有7條左右,主要是想修改開採權期限,現在規定的50年,時間太長了。這樣會導致自然資源被開採殆盡。同時,還希望政府能夠考慮修改批覆面積。本來現在礦區面積就不大,如果批覆給公司50萬英畝,地區個體戶們該何處何處。

當然,以上民衆反對的聲音,政府也不會置之不理。人民議會自然資源委員會表示,緬甸礦業法實施細則出臺90天內,民衆可進行反對。

緬甸一新修改法律遭無數民衆反對,民衆稱:這隻會讓外國獲利!

就當地民衆們反對相關,曼德勒省資源與自然環境保護廳廳長吳苗迪稱,地區民衆如果欲反對1部法律,需直接與議會中負責法律事務的議員們進行協商討論。相關部門則只是依據出臺的法律進行管理。

據悉,反對民衆表示,將在這一星期內,把有民衆們簽名的反對函遞交予法律事務委員會。並與相關負責人,進行會面協商討論。

目前,參與簽署反對函的民衆已有1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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