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31 18:2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叶梦婷 通讯员 金萍萍

浦江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上线 信访件限时办结

今天(5月31日)上午,浦江县人民法院召开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公布了自2019年4月16日《关于建立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的实施意见》出台以来,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运行情况。截止5月23日,浦江县人民法院共登记信访案件86件,其中来访43件,来信及来电14件,领导交办11件,8890便民服务平台交办13件,浙江政务统一平台交办5件。其中老访重访件占比52%,初信初访件占比48%。

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其实是一个虚拟称呼,浦江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日常对各类信访投诉举报进行集中汇总,统一登记录入信访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个案流转、处理的各个环节全程留痕。这样的方式,使信访投诉案件的信息能得到整合,不再碎片化。同时加强了对各部门信访内容的管理。

其实早在4月16日,浦江县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建立统一信访投诉举报平台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平台会对对信访件进行第一轮筛查,将信访件分为初信初访、再信再访、无理访,并根据不同性质的信访件进行二次分类。平台对不同类别的信访件按不同的程序办理。如咨询类的,就由平台直接进行标准化回复。

新闻发布会上,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布了平台中,信访件反应出的问题,如案件久执不结、执行不彻底、裁判文书不公、适用法律不当、法院工作人员态度等。信访问题难以解决乃至矛盾激化的重要诱因是与当事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沟通渠道不畅通,沟通反馈不及时。

所以在实施意见中,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对平安信访件规定了限时办结。平台在收到信访投诉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筛选、分流。案件承办人所在庭室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这样一来,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到“事要解决”上,最大限度靠近、靠早对接矛盾纠纷、群众诉求,切实落实群众实名来信必复制度,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避免初信初访变成重信重访。

“从审判-执行-信访接待是一个自然存在的过程,平台的集中受理、分类办理功能,能更好地探索涉诉信访产生、形成和发展规律,推动源头治理,切实在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主动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浦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郑智慧说,这个平台的建设也是全域化实践推广“龙山经验”的现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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