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書一經出版就獲得舉世矚目,因爲這本書提出了互聯網時代下的數字正義理念,將司法的信息化建設、互聯網法院、在線糾紛解決機制都歸入幫助當事人實現數字正義理念的司法改革措施和未來發展趨勢。可以說,在線糾紛解決以及互聯網法院不僅改變了生產正義的方式,而且也推動了現代正義理念的發展,程序正義以及傳統正義理論應當與時俱進,我們應當研究數字正義,並且爲實現數字正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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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正義?何謂數字正義?

對於第一個問題,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正義女神。無論這個正義女神叫忒彌斯(Themis)還是朱蒂提亞(Justitia);無論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留下多少關於正義的著作,每個人心中的正義女神都往往有着驚人的相似之處:她身着白袍,象徵道德無瑕、剛正不阿;頭戴王冠,象徵正義尊貴無比;矇眼,象徵司法依靠理智,而非感官印象來公正審判;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利劍,其中天平代表公平,利劍象徵正義。這些都體現了人們對公平的追求以及對正義的探尋。對於第二個問題,恐怕大家要生疏得多。

互聯網不僅改變了我們的生活,改變了我們的思維,同時也在改變着正義的理念。伊森·凱什與奧娜·拉比諾維奇·艾尼所著《數字正義——當糾紛解決遇見互聯網科技》提出的數字正義理論恰逢其時!首先,他們指出,隨着互聯網的幾何式增長,在線糾紛的數量也會呈現出井噴趨勢,而傳統的法院以及ADR將無力應對這些糾紛爆炸式的增長。與此同時,我們應該爲其設計出更符合互聯網糾紛解決的新方案,而不是按照傳統糾紛解決機制解決這些現代新型糾紛。所以目前迫切需要在線糾紛解決機制、互聯網法院等這些新的糾紛解決機制,確保互聯網世界與數字社會中的糾紛得到解決。其次,他們提出,技術除了爲解決糾紛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和方式,技術方案本身就是更好的程序,也對預先防止糾紛提供了可能性——法律可以代碼化(code is the law),同樣地,程序也可以代碼化(code is the process)。最後,他們認爲,在互聯網與科學技術的助力下,在線糾紛解決機制蓬勃興起,不僅分流了案件、精簡了程序,而且降低了糾紛解決成本,促使當事人接近正義。可以說,在線糾紛解決以及互聯網法院不僅改變了生產正義的方式,而且也推動了現代正義理念的發展,程序正義以及傳統正義理論應當與時俱進,我們應當研究數字正義,並且爲實現數字正義而努力。

喬布斯說:“Creativity is just connecting things。”正是因爲找到了事物之間的各種聯繫,纔有這本書的出版。感謝世界ODR之父——本書的作者伊森·凱什,是他發現了數字與正義之間的聯繫,在世界範圍內首次提出了“數字正義理論”。……

《數字正義:當糾紛解決遇見互聯網科技》

- 法律出版社5月全新上市 -

本書提出的數字正義理論具有一種劃時代的意義,不僅是正義理論研究中重要的里程碑,而且是我們通向未來、瞭解未來、掌握未來的指令與代碼。正如布里格斯勳爵所言:“傳統法院是工業化時代的結果,而在線法院是互聯網時代的產物;傳統法院必將衰落,在線法院必將興起。爲了實現建立在線法院的目標,即便付出的時間、金錢和努力都付諸東流也在所不惜!在線法院將是這個時代裏最具革命性、最具顛覆性的新型法院;在線法院將改變法院生產正義的方式以及當事人實現正義的途徑。”在數字社會,平等、自由、民主以及法律、秩序與正義,都將重新被定義。這本書不僅總結了互聯網科技對糾紛解決機制設計產生的影響,更爲重要的是找到了互聯網與正義理論之間的聯繫,提出了數字正義理論。

……

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相對於蘇格拉底、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等數千年形成的古典正義理論,抑或是羅爾斯在《正義論》中提出的現代程序正義——“完善的程序正義”、“不完善的程序正義”和“純粹的程序正義”,數字正義理論都顯得too young too simple。不過正如愛因斯坦所言:“提出一個問題往往比解決一個問題更爲重要,因爲解決一個問題也許只是一個數學上或實驗上的技巧。而提出新的問題、新的可能性,從新的角度看舊問題,卻需要創造性的想象力,而且標誌着科學的真正進步。”

最後,希望當你讀完本書時,能夠找到互聯網技術、解決糾紛與實現正義之間更多的連接點;可以掌握世界範圍內興起的在線糾紛解決機制以及數字正義理論的發展趨勢;能夠幫助和促進更多人接近數字正義以及實現數字正義。

——節選自《數字正義》譯者序 趙蕾

當今世界兩大法系,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下的現代法院制度均可回溯至約1000年前。可謂千年世事滄桑,興衰枯榮。然而,自19世紀以來,法院系統從庭審程序到辦公大廈幾乎未曾有過變化。這樣的對比無疑令人細思極恐——世界各國的法院系統真的都要“老掉牙”了——到法院打官司成本太高,效率太慢,又太過專業,導致當事人不請律師,就無法進行訴訟。然而當今社會已深深烙上互聯網及高科技的印記,法院系統依靠傳統紙質媒介運行不免顯得過時。其實,誕生於中世紀、經由19世紀改革的法院系統,自20世紀末開始就稍顯力不從心了。照此來看,若其仍維繫一成不變的局面,大多數糾紛和案件必然無法解決。司法改革已經到了緊要關頭:法院能變則全,不變則亡。若在20世紀80年代,作這樣的斷言可能有些危言聳聽,但時至今日,全世界範圍內的決策者、法官、律師無不深刻體會到法院的這些痛點,因此纔會出現全球範圍內的司法改革浪潮。

是的,從過去到現在,我們一直都在呼喚司法改革。幾十年來,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支持者們大力提倡非訴訟的糾紛解決機制——調解、和解及早期中立評估等方式。ADR確實給我們帶來了各種各樣的糾紛解決方式,不過似乎很難扭轉乾坤。相比之下,支持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ODR)的人們將會湧現更多擁躉。因爲,事實上我們已經發現,ODR正悄然改變並即將重塑未來的法院系統。

伊森·凱什與奧娜·拉比諾維奇·艾尼所著《數字正義——當糾紛解決遇見互聯網科技》的出版,實在是恰逢其時。兩位作者憑藉其在業內公認的專業水平,將ODR及其未來發展方向相關內容和盤托出。伊森一直是學術圈中法律科技領域的帶頭人,也是ODR領域毋庸置疑的領頭羊,奧娜是ADR與ODR領域的雙料權威,二人聯袂合著,必是上乘之作。用作者的話來說,這本書對科技所引起或利益攸關或細碎煩瑣的糾紛類型進行了介紹,也指出科技可以用於解決糾紛以及預防糾紛的發生。本書第一部分重點介紹了在線糾紛解決機制的歷史與發展,第二部分則聚焦於亟須引入ODR的五個領域,分別是電子商務、醫療保健、社交媒體、就業保障及法院系統。作者認爲,在線糾紛解決機制及預防措施可從線上、線下雙向拓展的形式促進正義的實現。

作者簡介

伊森·凱什教授(Ethan Katsh)是美國國家技術與爭議解決中心主任,馬薩諸塞州大學法學院阿默斯特榮譽教授。他是美國乃至世界上被學界和實務界廣泛認可的在線糾紛解決機制(ODR)領域的創始人和領軍人物。他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是世界上*早一批清楚認識到並預測新興信息技術將對法律產生影響的法律學者之一。他在《數字媒體與法律變革》(牛津大學出版社,1989年)和《數字世界的法》”(牛津大學出版社,1995年)兩部著作中,成功預測了許多法律變革和法律界的變化,這些都被後來科學技術的發展所證實。除了理論研究,伊森·凱什教授也是司法實踐和實證方面的專家。1999年,他加入eBay糾紛解決的試驗性項目的設計,隨後他們所設計的產品“在線申訴辦公室”(Online Ombuds Office)在馬薩諸塞州立大學的美國國家技術與爭端解決中心(NCTDR)誕生。短短兩週內,這個在線調解項目幫助eBay處理了大約200件糾紛,初見功效。在此基礎之上,逐步發展爲SquareTrade,後者成爲當時美國乃至全球*負盛名的在線調解服務供應商,幫助eBay處理了涉及120個國家的80多萬件爭議。2001年,伊森·凱什教授開始與珍妮特·裏夫金(Janet Rifkin)合作,進行在線糾紛解決機制的研究,撰寫《在線爭議解決:解決網絡空間衝突》,成爲世界上第*部關於ODR的專著。 此後,他發表了許多關於ODR的文章,並共同創建“在線爭議解決:理論與實踐”雜誌,並於2012年獲得了國際衝突解決協會報刊書籍獎。2017年,他與年輕的副教授奧娜·拉比諾維奇·艾尼合作在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數字正義:當糾紛解決遇見互聯網科技》。本書一經出版就獲得舉世矚目,因爲這本書提出了互聯網時代下的數字正義理念,將司法的信息化建設、互聯網法院、在線糾紛解決機制都歸入幫助當事人實現數字正義理念的司法改革措施和未來發展趨勢。該書獲得美國律師協會糾紛解決領域2017年特別貢獻獎。

Orna Rabinovich-Einy:奧娜·拉比諾維奇·艾尼是以色列北部*大型的公立綜合性研究型大學海法大學的高級講師(終身教職),她在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DR)、在線糾紛解決(ODR)及民事程序方面有極深的理論造詣,目前她的重點研究領域包括正式與非正式糾紛解決系統的關係研究,爭端解決系統設計以及技術對爭端解決的影響。她還是海法大學法律與社會論壇、海法大學法律與技術中心、信息技術與爭端解決中心的研究員。她博士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同時擁有以色列(1998)及紐約(2001)兩大法域的律師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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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對電子技術深刻影響司法的那種洞察力從字裏行間可見一斑。我舉幾個例子。第一,作者解釋了傳統糾紛解決方式的困境以及在數字時代ADR難扛大旗的原因。第二,他們不斷敲黑板提醒我們注意糾紛預防機制與解決機制同樣重要!第三,他們還指出有3%~5%的線上交易會產生糾紛,僅在2015年電子商務糾紛數量已逾7億件。第四,他們預計,在不遠的將來,更爲智能的機器可以通過海量數據分析爲當事人提供解決方案;而在更遠的未來,解決糾紛的將不再是身穿法袍、手握法槌的法官們,而是一臺臺可以進行數據分析的機器。

此部著作的出版,正值法院系統升級換代的關鍵時刻。在不久前,ODR還僅僅是一小撮學者及遠見之士所關注的話題,而現在在線法院已成爲業內的熱議話題。以英格蘭和威爾士爲例,英國政府日前批准了對法院系統現代化及數字化的700億元財政撥款,其中大部分撥款砸向了在線法院。英國司法系統高層對此也十分支持。

然而,以法治事業漫長宏大的發展敘事角度來看,ODR領域對舊有系統的改造顯得有些“膽壯心雄”。你可以試想一下,ODR構建的是這樣的場景模式——法官庭審無須現場出庭,當事人訴訟無須律師代理,法院在線上提供解紛服務而非以物理形態出現。這些願景多少有些激進。如此一來,存在反對ODR的呼聲實屬正常。目前來看,大多數反對聲音來自律師,他們以正義之聲、客戶之名指出,ODR對於那些使用電子設備能力有限的當事人而言,所能提供的是次於傳統法院的“二等正義”。而且,ODR難保公正審判,而且還會讓那些使用電子設備能力有限的當事人陷入不利境地。他們還指出,想借縮減訴訟成本之名去推ODR制度,本來就很值得推敲,而可以肯定的是,推行ODR制度肯定會極大地影響律師的訴訟業務。對ODR的質疑與否定當然都值得我們審視。然而提出這些異議的,大多都是那些尚未親身體驗、沒有感受到ODR好處的律師們。我想,持反對意見的人們也可以來讀一下這本書,也許你那些看似合情合理的疑慮就會一掃而光了。

與此同時,我們需要對ODR的反對意見保持警惕。他們所宣稱ODR難保正義的實現的看法,其實是一些律師們出於自我保護心理所使用的煙霧彈。他們渴望法院提供細緻精細、“勞斯萊斯式”訴訟服務,但問題在於這種服務代價高昂,誰又能負擔得起?我們需要爲所有人提供便捷高效、價格合理的糾紛解決機制。目前看來,依據個案進行調整的各種形式的ODR是最好的選擇。正如伊森與奧娜在書中所寫的,律師應當成爲促進正義升級換代的助推者而非絆腳石。

……

理查德·薩斯金教授

牛津大學計算機與法律協會會長

英格蘭和威爾士首席大法官信息技術顧問

—— 節選自本書序

-爲互聯網與司法界帶來嶄新的全球視野和經驗指南 -

伊森·凱什(Ethan Katsh)著

法律家微店包郵上新

譯者簡介

趙蕾 | 華南農業大學人文與法學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學者 、中國政法大學仲裁研究院研究員、新浪互聯網法律研究院研究員、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美國司法仲裁與調解法律服務公司(JAMS)國際培訓項目成員以及美國聯邦司法中心(FJC)國際研究員。曾在《新華文摘》《法學家》《當代法學》《比較法研究》等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翻譯等50餘篇;主要參與民事訴訟法、證據制度、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等國家*、省部級課題6項,獲得國家*獎勵3次;在司法實務方面擔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調解中心調解員,廣州仲裁委仲裁員,杭州西湖區人民法院、東莞第二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以及騰訊研究院的騰研識者。

趙精武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網絡信息安全方向博士研究生(與計算機學院聯合培養),網絡空間國際治理研究基地研究員,主要從事網絡法、計算法學、民商法學研究,長期關注科技與法律交叉、數據治理、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在中英文核心期刊發表論文、翻譯數篇,並有部分被新華文章全文轉載。代表作包括《網絡安全漏洞挖掘的法律規制研究》《論代碼的可規制性:計算法律學的基礎與新發展》,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等課題十餘項,另有譯著一二。

曹建峯 | 騰訊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未來科技中心高級研究員,中國互聯網協會青年專家,華東政法大學公民社會與法治發展比較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西南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學碩士,主要從事互聯網法律政策和前沿科技研究,關注領域包括人工智能與法律交叉領域、平臺法、數據治理、法律科技、網絡知識產權等,參與撰寫《人工智能:國家人工智能戰略行動抓手》等專著,代表作包括《論人工智能的民事責任:以自動駕駛汽車和智能機器人爲切入點》《從歐盟“被遺忘權”看網絡治理規則的選擇》《人工智能:機器歧視及應對之策》《法律人工智能十大趨勢》《民法總則數據保護路徑:概括式保護及與知識產權協調》,在《法律科學》《大數據》《信息安全與通信保密》《行政改革內參》《學習時報》《法制日報》、FT中文網、騰訊研究院公衆號等各類媒體上發表論文、文章上百篇。

精彩薦語

邁向數字社會,面對與日俱增的糾紛種類和數量,我們缺乏的從來不是法律供給,而是糾紛解決供給;換句話說,我們現在迫切需要糾紛解決升級換代,《數字正義》一書提供了這樣的視角,爲智能時代重塑糾紛解決和正義實現提出了新的理論,值得一讀。


—— 薛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隨着越來越多的經濟和社會活動在網絡上發生,爭議解決機制也將逐漸轉移到網絡空間中來。這本著作率先深刻地闡發了這一趨勢,兼具啓發性和創造性。本書作者提出了諸多深刻洞見,指出了“低成本”和“易接近”是網絡空間爭議解決機制*重要的特點。此外,作者還周密地論述了另一個重要話題:利用數字技術預防糾紛。如果您希望瞭解數字技術在未來糾紛解決中扮演的角色,建議您閱讀這本扛鼎之作。


—— 羅伯特·莫傑斯,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科技法中心主任、教授

中國正在不斷探索創新在線糾紛解決機制,但我們缺乏對這個問題的深入思考。讀完《數字正義》,你一定會對ODR有一個全新的認識,而且會思考如何才能從非正義邁向數字正義的未來。


—— 龍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處長

在中國,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DR)的迅速發展實現了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互補銜接,推動了相關資源的優化配置,可謂糾紛解決模式的“第*次飛躍”。從長遠來看,在線糾紛解決機制(ODR)的發展將進一步拓寬糾紛解決格局,推動線上線下的深度配合、訴訟模式與互聯網技術的深度融合,絕對是值得期待的“第二次飛躍”。這本書爲我們實現“第二次飛躍”提供了有益借鑑與參考。


—— 何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辦公室規劃處處長

數字時代的糾紛解決正面臨新的挑戰和機遇。相較於各類ODR平臺的快速發展,在線糾紛解決理論略顯滯後。相信《數字正義》中文版將爲我國互聯網與司法界帶來嶄新的全球視野與經驗指引!


—— 張長昊,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技術負責人、新視雲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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