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看似火爆的智能快遞櫃 或許只是一場竹籃打水

文/森沐梨 首席創業官

不管是爲了推動“智慧物流”產業建設也罷,打通“新零售”最後一環也罷,智能快遞櫃正以想象不到的速度滲透到城市的大街小巷,包括順豐、菜鳥、郵政、海爾等巨頭紛紛佈局智能快遞櫃。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全國快遞櫃數量大約有20萬個。那麼,智能快遞櫃真的有前景嗎?

智能快遞櫃真正方便了誰?

事實上,對於智能快遞櫃,一直都有雞肋之稱。收件人不在家,爲了方便,快遞員在協商後可以把快件存放在臨時寄存點或快遞櫃,但問題是,有的快遞員不通知收件人,私自把快件存就放在快遞櫃了。

最嚴重的是,越來越多的快遞員傾向於把快遞直接放進快遞櫃,而不是送貨上門,即使是收貨人在家的情況下,而且一些快遞員在不跟收件人溝通的情況下就這樣做了。

作爲一名網購達人,小編就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明明填寫的地址是家裏,但是快遞員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私自就把包裹直接放到了快遞櫃,事後只是短信提醒一下,如果一時沒注意,根本不知道快遞什麼時候就已經被強制寄存了。

一些重要物件,明明需要當面驗收,不知不覺就這樣被簽收了。特別是對於手機、化妝品等高價值的網購商品,放快遞櫃就意味着沒法當面驗貨了,萬一有運輸過程中的損壞,索賠就是個很大的問題。

不可否認,在派件費普遍偏低,並且是以量計算的背景下,快遞員沒有動力把每件快遞送貨上門是不爭的事實,快遞櫃的出現,給了很多快遞員偷懶的機會。這就出現了很多時候即使收貨人在家,在沒有獲得同意的情況下,不少快遞員也會選擇把快遞放進快遞櫃中的現象。

其實這種現象可以理解,畢竟快遞員也是爲了降低成本,很多人也會出於體諒快遞員的考慮,默許這種行爲,但顯然服務不是靠同情理解就能解決的問題。快遞本質上就是一項“門到門的物流活動”,享受送貨上門原本就是理所應當的,用戶在付費的情況下,不應當享受打了折的服務。

快遞員不願意“送貨上門”,不僅有違之前的承諾,而且有違“當面驗收”的要求。按照國家郵政局的規定,網購快遞要買賣雙方提前約定。實際生活中,賣家通常都會要求買家先驗後籤,以避免商品出現問題。

如果快遞員把快遞放進快遞櫃,先驗後籤的快遞規則實際上就形同虛設。這種情況下,如果快遞出現損壞、被掉包等問題,作爲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勢必大大增加。

好在從2018年5月1日起,《快遞暫行條例》正式施行,法規中重點針對快遞不上門問題做了明確規定。《快遞暫行條例》指出,快遞必須送到指定的地點,若事先未與消費者溝通,便將快件直投快遞櫃的行爲將屬於“不合規”,收件人可向管理部門投訴。

也就意味着,快遞員如沒有徵詢我們的意見,直接將包裹放到快遞櫃,我們投訴維權就有了充足的法理依據。

智能快遞櫃真有前途嗎?

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攘攘皆爲利往。巨頭佈局智能快遞櫃終究是爲了實現盈利的目的。

快遞櫃的初期投入成本非常高,一個智能快遞櫃按照設計、智能化程度、櫃子數量等不同標準,可以分幾種檔次,價格也有高有低,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實際上,目前整個快遞櫃行業處於虧損狀態。

不管是小規模還是大規模的入局者,都在虧損,擴張越大,虧損金額就越大,小區裏投放有多少智能快遞櫃,也就意味着虧損的缺口就有多大,有時還需要人工來定時維護,這些支出加起來可不是小數目,這就看誰燒得起錢了。

當然,快遞櫃運營公司也在探索盈利模式。爲了吸引不同公司的快遞員使用,快遞櫃只向快遞員按件收取派件費,如今,有些快遞櫃開始向消費者收取逾期費,很多智能快遞櫃,快遞只能免費停留24小時,超過上述時間,就需要收費了。一是因爲入不敷出、補貼成本,二是由於有些包裹長期不取走,佔用了快遞櫃資源。

向快遞企業或快遞員收費還可以理解,但向用戶收費顯然是不太現實的,畢竟網購商品時已經支付了快遞費,如果再向消費者收費,情理上就說不過去。

如果讓用戶寄件時主動寄送到快遞櫃,顯然模式上也存在bug。快遞實名制早已落實幾年,根據《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範》,收寄快遞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外,快遞單必須實名,並且需先通過快遞員檢查驗視。這意味着,在政策上也不支持消費者自主去快遞櫃投寄包裹,更別提再收費了。

另外,在快遞櫃開始尋求新的盈利模式後,取件的方式也開始複雜了起來,有的誘導用戶關注微信公衆號,甚至是下載對應的APP,這就增加了用戶的反感情緒。

智能快遞櫃,表面看,確實節約了大家時間,對買家來說,即尊重了隱私也方便了不在家時的麻煩,但真正受益者還是賣方和物流,畢竟降低了他們的成本。

此外,智能櫃本身在投放箱櫃不足、箱櫃尺寸過小以及客戶無法當面驗貨等方面上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

當然,智能快遞櫃也並非一無是處,它確實提高了快遞員的送貨效率,降低了和用戶的溝通成本,比如一個區域的快遞,快遞員可以全部都放入智能櫃,不必一一上門,同時也爲收貨不便的消費者提供了便利服務,不過,這只是理想中的狀態。

就實而論,智能快遞櫃實際作用整體上對消費者用處並不大,甚至是弊大於利,而且在盈利模式上,目前都不明朗,未來商業模式還有待檢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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