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鬧市刺死網紅女教師被判處死刑,法院:自首不足以從輕

庭審現場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 圖

抖音女網紅陳某在寧波慈溪市鬧市區被前男友吳某刺扎多刀身亡案宣判,被告人吳某一審被判處死刑。

5月3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寧波市中院獲悉,該院下午對慈溪舞蹈教師陳某遇害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5月30日下午,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公開宣判該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8月1日晚,被告人吳某守候被害人(系吳某前女友)下班,並駕車尾隨至某商業區,後攜帶尖刀追上被害人,連續捅刺致其死亡。案發後,吳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吳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吳某持尖刀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當衆連續捅刺被害人要害部位,致被害人死亡,其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此前,距離該案案發8個月後,寧波中院於4月3日在慈溪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吳某故意殺人案,未當庭宣判。

“不管怎麼樣,我要向陳某父母說聲對不起,但我不請求你們原諒。也對我父母說抱歉……如果判死刑我也接受,我願意把器官捐出去。”1991年出生的被告人吳某當時在庭上稱。

據檢方指控,被告人吳某2017年與被害人陳某成爲男女朋友,後分手。吳某爲求複合多次糾纏陳某,遭拒絕後懷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某在慈溪新浦鎮被害人工作地點附近等陳某,看見陳某坐上轎車後駕車尾隨。陳某在新都匯附近下車,吳某戴口罩、帶尖刀,在新都匯52號附近追上陳某,強行將陳某推入一店鋪。在店內,吳某不顧陳某反抗,持刀連續捅刺其腹部、頸部等,致使陳某頭臂幹被刺破,因急性大失血死亡。之後,吳某向慈溪市公安局投案,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22歲的陳某是慈溪市的一名舞蹈老師,被害後,其抖音賬號粉絲、點贊劇增,不少網友通過這樣的方式悼念她。2018年8月8日,該賬號顯示“已重置”,所有內容被清空,賬號顯示點贊數311萬,粉絲50.4萬。

澎湃新聞在此前開庭時注意到,吳某是否預謀殺人、自首情節能否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成爲4月3日開庭時,控辯雙方的爭論焦點。

檢方提供的證據顯示,案發當天20時50分,吳某與陳某發生爭執,吳某戴黑口罩、一隻手用紅色衣物纏繞。20時56分,他將陳某推進一家店鋪,兩分鐘後持刀從店鋪跑出。

吳某在庭上稱,他想與陳某複合,但陳某不願複合,還要叫保安。他將陳某推進店裏後,告訴陳某自己有刀,讓她不要叫,陳某不聽,他就一刀捅到她腹部,爲的是讓陳某不再叫喊,被刺的陳某仍在喊叫,他就繼續下手……

檢方提供的證人證言顯示,吳某第一刀刺向陳某時,陳某慢慢下滑,吳某又用力刺向陳某,有多刀刺在頸部。店鋪老闆當時拿拖把打吳某,試圖讓他停手,但吳某一直行兇,直到陳某完全倒地才跑出門,此時黑色口罩掉了下來。

據被害人家屬委託的訴訟代理人上海新惟律師事務所律師梵顒介紹,法醫鑑定陳某被刺十餘刀,其中一刀刺穿喉部、兩刀刺穿胃壁。

檢方的證據顯示,吳某在逃離店鋪過程中扔掉刀,駕車離開,中途臨時停車,用光盤擋住車牌。後投案自首。

公訴人稱,2018年7月26日,吳某在超市買了兩把刀,其中一把在案發前威脅陳某、陳某朋友後扔了,另一把行兇時用的刀放在車內。案發當天,吳某給陳某發過三條短信,分別爲“你不要逼我,我命都可以不要”,“你一定要逼我弄出人命”,“你完了”,又給自己表姐發了“我要弄死她”的短信。他在當天買口罩的行爲,也可證明是有預謀犯罪。

案發後,吳父向警方提供了吳某在醫院普通精神科就診的證明,以及醫生開的藥。

對此,梵顒表示,吳某就診時間爲2018年7月27日,是想借“精神病”逃避法律制裁,更說明存在預謀,“醫生開的藥並沒有啓封,也從側面證明了這一點。”

公訴人稱,經調查詢問,吳某村裏的人明確表示沒聽說吳某及其家屬有精神病史,吳某單位同事也表示吳某沒有精神方面異常。

吳某辯護人表示,吳某事發前只想威脅陳某,殺害陳某屬激情犯罪,並非有預謀;案發後存在自首的情節,請法庭在量刑時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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