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跨縣公交運營受阻 兩地被指“不作爲”

2018年12月29日,由桂林市全州縣開往灌陽縣的公交車,剛開通運營了5趟就被灌陽縣交通執法人員叫停。1月9日,灌陽縣一公交車在行駛到全州縣內時,全州縣執法隊以“不按規定站點上下客”爲由對其進行處罰,公交公司要求車輛經過全州路段時,暫時不要上下客。

此事曝光後引發社會熱議,全州縣和灌陽縣的交通部門被指推卸責任,處理事件不積極,給兩地居民出行造成不便。

1月18日,新京報記者從桂林市交通運輸局證實,兩縣的交通部門均以“未經審批”爲由,不允許對方公交車駛入自己管轄地域。桂林市交通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跨縣公交出現問題應該由兩個縣自行協商來處理。目前涉事兩縣仍在進一步協商中。

專家表示,兩縣公共機構互相推諉,涉嫌妨礙公共利益。

全州縣公交車延至灌陽縣轄區被叫停

新京報記者採訪瞭解到,2018年12月29日,一輛由全州縣開往該縣兩河鎮的“212路”公交車,延伸至灌陽縣文市鎮。公交車剛跑了5趟次,就被灌陽縣交通執法人員叫停了,理由是“全州縣的公交車,未經灌陽縣交通部門審批,不能開到文市鎮”。上述信息,後被桂林市交通運輸局證實。

公開資料顯示,灌陽縣文市鎮與全州縣兩河鎮相鄰,從文市鎮到兩河鎮交界處,約6公里。跨縣公交停運後,給兩地居民通行造成不便。

全州縣全順公交公司212路公交車負責人蔣先生稱,212路公交車被阻止進入文市鎮後,車隊只好安排一輛班車,從文市鎮免費接乘客到兩縣交界處馬鞍嶺,再換乘212路公交車,“乘客覺得不便,也增加了車隊的運營成本”。

蔣先生表示,2019年1月4日,全州縣全順公交公司212路公交車正式打報告給灌陽縣交通局,“申請將212路延伸到文市鎮,但始終未獲批”。

此前,全州縣交通局副局長周先生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曾表示,2018年年底,全州縣至灌陽縣文市鎮等地的6輛班線車已進行改造,“我局相關負責人曾到灌陽縣交通局溝通,灌陽方面說,只要灌陽縣至文市鎮的公交車隊沒意見就行,文市鎮公交車隊相關負責人口頭表示沒意見”。

1月18日下午,全州縣全順運輸有限公司一舒姓總經理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212路公交車仍被灌陽縣叫停,他承認此前運營系私自運營,“沒有經過兩個縣政府的批准,肯定是要停運的”。

讓他困惑的是,線路等資料已提交至兩部門,公交車資質齊全,但卻遲遲未能獲批,“具體原因是什麼,不清楚”。同時,他也對公交車開通後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表達了自己的擔憂,“萬一到時候出現交通事故,雙方縣都不管,我們公司負不起責的”。

灌陽縣公交收到全州縣《整改通知書》

212路公交車被灌陽執法人員叫停後,1月9日,灌陽縣的6路公交車也收到了全州縣執法隊開具的一紙《整改通知書》。

新京報記者從灌陽縣交通運輸局獲得該份“通知書”,顯示6路車遭處罰的原因爲“不按規定站點上下車”。

新京報記者從灌陽縣交通運輸局獲悉,該縣的6路車被罰,也是因爲路線審批問題,未得到全州縣方面許可。

上述該局一工作人員透露,全州縣212路公交車被叫停後,“該車隊認爲是6路車舉報的,派人上路拍攝灌陽縣6路公交車在全州縣境內違法上、下客的證據,並向他們縣的執法大隊進行舉報”。

據南國早報報道,灌陽汽車總站負責人盤先生介紹,6路公交車經過全州,全州方面的確沒有審批過站點,全州交通執法工作人員讓整改,公司會做工作,讓6路車經過全州路段時,暫時不要上下客。

■ 回應

全州縣交通運輸局

灌陽縣不想開通,因爲沒高鐵站

全州縣交通運輸局一劉姓副主任,在1月18日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稱,跨縣公交,要經雙方縣政府同意,纔可以開通。

他告訴新京報記者,灌陽縣和全州縣的公交運輸企業,“特別是灌陽縣方面,不想開通(跨縣公交),不想讓全州縣的公交車開到灌陽境內”。

他分析認爲,灌陽縣方面不想開通跨縣公交,可能因爲如果開通,對灌陽縣的公交運輸行業衝擊力較大。“因爲灌陽縣沒有高鐵站,”他們(灌陽縣的人)要到我們(全州縣)才能坐動車。

談及全州縣“212路”公交車被叫停一事的最新進展,該受訪者回應稱,全州縣目前有一個“公交改造領導小組”在具體負責此事,目前正在與雙方的運輸企業溝通中。

他還告訴新京報記者,負責跨縣公交協商一事的主負責人是該局運管所的王所長,“但運管所的工作人員說,其前往桂林開會了,暫時無法接受採訪”。

灌陽縣交通運輸局

全州縣沒有通過跨縣公交審批

灌陽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員稱,跨縣公交需要雙方縣政府同意才能開通,“但不是說縣政府同意就可以,而要有審批文件。什麼線、通到哪裏、有哪些站點、起點站和終點站是哪裏等,都是要經過審批的”,這是個繁瑣的流程和步驟。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全州縣方面沒有拿到“關於全州縣至灌陽縣文市鎮跨縣公交”的審批文件。該趟公交車(即212路)沒有按照原有的規劃路線行駛,因此212路開到灌陽縣時,被執法隊要求拿出審批文件,“如果都不按照審批的文件亂開,那豈不是全亂套了?”

針對未通過審批的原因,該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稱,車輛屬於全州縣歸屬,如果在灌陽縣轄區發生安全隱患、風險,“誰來負責”?

該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承認,該縣的居民要到全州縣去乘坐高鐵,“我們這邊沒有高鐵站的。從高鐵站,乘坐公交車(212 路)回灌陽方向,目前只能到審批過的路線站點停車,再換乘我們縣的其他車,才能到我們轄區,不能隨便將路線延伸下去”。

桂林市交通運輸局

跨縣公交應由兩縣自行協商解決

1月18日,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致電桂林市交通運輸局運管處。一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跨縣公交應該由兩個縣,自行協商來決定。

該受訪者還對新京報記者稱,全州縣至灌陽縣跨縣公交一事,“並不在我們的管理權限範圍內,我們無法下達行政命令。”

他對新京報記者補充說,跨縣公交車的線路,真正管理權限在屬地,由他們自行管理,“全州、灌陽兩個縣的政府,是管理的主體”。

該局城市客運科一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強調,他們的管轄範圍爲城市公共交通及城市出租汽車,跨縣公交屬於城鄉公交,歸綜合運輸科管理。在該名工作人員建議下,新京報記者嘗試聯繫該局綜合運輸科,但截至發稿,未獲該部門回應。

■ 專家說法

兩縣機構涉嫌妨礙公共利益

1月18日,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事是一個典型的公共機構“推諉扯皮、不幹實事”的案例,是對羣衆利益的漠視,兩縣公共機構已涉嫌妨礙公共利益。

他表示,從目前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兩縣老百姓對跨縣公交車的需要十分迫切,“既然老百姓需要,那就應該及時解決,而不是拖延審批、尋找推卸責任的託詞。”

竹立家認爲,兩縣互設壁壘,只爲了各自轄區所謂公交企業的利益,但隨着農村客運公交化改造,兩個縣毗鄰鄉鎮之間通公交是大勢所趨。

公開資料顯示,桂林市早已開通多條縣際公交線路。對此,竹立家認爲,以互相設卡來保護本地公交企業的利益是短視的做法,遲早保不住,“這對公交企業利益未必是一種積極的保護,良性發展才能長久”。

竹立家表示,兩邊的縣政府、交管部門需要拿出誠意談判、協商,儘快給出確切的解決方案。

新京報記者 李一凡 實習生 曹夢怡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