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哈薩克斯坦參議院全體會議通過了針對性犯罪者的化學閹割法案,猥褻、性侵幼童的性犯罪者將面臨化學閹割及多項強制措施。

哈薩克斯坦衛生部副部長阿克塔耶娃3日稱,近期將根據判決對一名罪犯實行首例化學閹割。這將是全哈首例化學閹割。根據哈有關法律,在法院判決生效後,由法院指派的醫療機構對性犯罪者予以藥物注射,進行化學閹割懲罰。

簡單的說,和物理閹割的切除不同,化學閹割是通過藥物手段使睾酮的產生減少,最終使睾酮下降至去勢水平。說白了就是用醫學手法在一定時期內抑制某人的性衝動,但不破壞生殖器官。當藥物失效後,理論上來說可以恢復性功能。

1966年,美國人約翰·曼尼首次將人工合成的長效避孕注射液“醋酸甲羥孕酮”注射入一名和自己6歲兒子發生性關係的雙性戀父親身上。此後,這種藥物就成爲美國“化學閹割”的主要用藥。

由於副作用過大,化學閹割也被視爲是一種變相“肉刑”,不但違反自由刑的趨勢,更涉及人道、人權等問題。除此之外,一些副作用持續時間較長,可能會使罪犯更容易心生仇恨,做出更多過激行爲。

因爲爭議太大,目前世界上有“化學閹割”的國家大都實行”自願“原則,也就是說執不執行由犯人自己選,選擇接受化學閹割可以減少刑期。不過有一個我們非常熟悉的國家,是爲數不多的強制執行化學閹割的國家——韓國。

韓國閹割強姦慣犯用的是一種叫作亮丙瑞林的藥物,這種藥物是一種“抗雄激素”,注射後可抑制睾丸酮的生成。這樣就能抑制人的性衝動或者直接讓人不舉。

今年以來,國內各類性侵事件相繼爆出,震驚輿論。在此背景下,如何懲治和預防性暴力犯罪的發生,成爲人們熱議的重要問題,其中一些聲音認爲,中國有必要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通過引入“化學閹割”來震懾性暴力犯罪。

2012年刑法學家趙秉志就曾表示:對強姦慣犯實施性衝動藥物治療的做法,在中國以往的立法研究中從未觸及,立法尚不成熟,但可在今後立法研究上做進一步探討。

可以肯定的是,中國目前還不會採納“化學閹割”懲治罪犯。但隨着這一技術的成熟,以及公衆普遍認可,並建立健全的法律體系,未來中國肯定也會跟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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