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旅游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福建省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特色村)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旅协〔2018〕07号)要求,我委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2018年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特色村)申报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村发展乡村旅游。

为加强创建指导,做好项目建设跟踪监督,我委邀请旅游院校专家,对5家休闲集镇、23家特色村申报单位开展了为期三周的现场初评,指导当地充分发挥乡村旅游资源优势、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发展壮大乡村旅游特色产业,打出乡村旅游品牌,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的提升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品质。

下一阶段,我委将综合评定出2018年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旅游村(特色村)初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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