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糕點食品45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41批次,不合格4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該樣品即判定爲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抽檢總體情況

所有抽檢樣品遵循隨機抽樣原則。抽檢糕點樣品45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樣品產品情況

(一)貴港市港北區海和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貴港市覃塘區聚源食品廠”生產的“綠豆餅”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3-8,規格:散裝稱重),黴菌檢出值爲1200CFU/g,標準規定檢出值爲≤150CFU/g。

(二)貴港市港北區百樺副食店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玉州區喫又來食品廠”生產的“花生餅”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7-12-03,規格:310g),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爲0.0160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三)貴港市港北區海和副食經營部銷售的標稱“玉林市玉州區阮氏食品廠”生產的“提子麪包”樣品(商標:阮明東+圖案,生產日期/批號:2018-2-19,規格:散裝稱重),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爲0.166g/kg,標準規定不得使用。

(四)廣西玉林市嘉鴻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西玉林市嘉鴻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果蛋糕”樣品(商標:張嘉鴻+圖案,生產日期/批號:2018-3-18,規格:稱重),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爲1.5,標準規定檢出值爲≤1。

以上樣品檢驗機構均爲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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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配圖

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黴菌在自然界很常見。黴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本次監督抽檢發現 1 批次綠豆餅樣品存在黴菌超標的情況。黴菌超標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黴菌污染,或生產加工過程未按要求嚴格控制衛生條件,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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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精鈉爲合成的甜味劑,根據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產品標準規定,糕點中不允許添加糖精鈉。本次監督抽檢發現有 1 批次花生餅和 1 批次提子麪包樣品存在超範圍使用糖精鈉的情況。原因可能是企業爲增加產品甜味而超範圍使用。

防腐劑作爲食品添加劑,主要起防腐作用。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產品的規定,不允許超範圍或限量使用。本次監督抽檢發現有 1 批次水果蛋糕存在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情況。原因可能是企業爲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衛生條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防腐劑,或者未準確計量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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