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翊軒言


“好久不見,最近好嗎?”前任發來信息。

“託你的福,過得不算太糟!”我回復。

“聽說,你交男朋友了,他對你很好吧!”三分鐘後,他回覆。

“還好,如果你當初娶我,我就不會有新男友了!”我回復完,就把手機扔在沙發上,繼續看電視了,他也沒有再回復……

我和他是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玩過泥巴,打過水仗,抓過泥鰍,也逃過課。

小時候,我們小夥伴們總愛在一起玩過家家,每次我都是搶着演新娘,逼着他演新郎,他娶了我好幾次,在我世界裏,早就把他當成我老公了,也下定了決心要嫁給他。

我們也談過一段說長不就長,說短不短的戀愛,剛好一年半,可我們認識了整整22年了,而我也喜歡了他整整18年。

分手的時候,他說:“我們是青梅竹馬,可我覺得越熟悉的兩個人就越難交往,因爲那種感覺不像是愛情,倒更像是親情,因爲你早已是我的家人,而沒辦法成爲我的愛人。”

呵呵,可之前你和我開房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在睡你之前,我沒上過任何人,以前是,以後也會是,我會對你好一輩子的!”

下了牀,穿好褲子,走出酒店門,你特麼就變了個人嗎?之前說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呢?都丟哪去了?

任憑我再怎麼一廂情願終究不能兩全其美,我可以一心一意奮不顧身地去愛你。可你呢?永遠都是愛我不夠多!

小時候許過的將來,只是喫多了紅薯放的屁,風一吹就散了。 長大了以後,誰還會記得小時候牽過誰的手,摸過誰的額頭,搶過誰的棒棒糖。

等你飛黃騰達了,開上寶馬了,有幾個人還會記得你的青梅竹馬長啥樣!有些數典忘祖的,連自己爸媽叫什麼都不知道了。

其實,說得好聽點,叫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說得難聽點,也就是一起玩泥巴打水仗的小屁孩,那時候都沒發育完全,哪懂得什麼叫愛情,又怎麼會知道一生一世的含義。

當你從那個山溝溝裏爬出來以後,你就不會再想回去,什麼狗屁的青梅竹馬,不過就是一起喫苦,一起啃窩窩頭,一起過着窮逼土狗的日子罷了!



慢慢長大了,也開始發育完全了,智商漸漸夠用了,你纔會清楚:你其實根本不會再去羨慕青梅竹馬,你只想開開寶馬兜兜風,逛逛帝國大廈!

要是再有點錢,就去拉斯維加斯豪賭一晚,要麼一夜暴富,要麼一無所有,反正本來就沒啥可輸的!大不了從頭再來咯!反正又不是沒窮過!

更何況,你已經在一個渣男身上浪費了十幾年貌美如花的青蔥歲月,還要再耗費你的大好時光在他身上嗎?

姑娘,你傻得真好看!笨的真好玩!蠢得真漂亮!

姑娘,你媽沒教你別在一棵樹上吊死,也別爲了一棵歪脖子樹放棄整個亞馬遜雨林!

做人要學精,小時候腦子不靈光,見的人少,就覺得身邊的這個男人就是你未來的另一半了,等你成熟了,眼睛放靈光了,身邊的青年才俊見多了,就會發現,你原來看上的,這TM是個什麼貨色。

青梅竹馬,說得好聽點,他把你當妹妹,說得難聽點,就是把你當猴耍。很多渣男,都喜歡認乾妹妹,有些人還一認就好幾個,留着當備胎,反正多多益善,今晚這個不約,就找那個來一炮。

所以,與其荒廢你的大好年華,去等你的青梅竹馬回頭,還不如好好賺錢,努力開上寶馬,錢比愛情更實在,車比渣男更耐磨!



之前,我曾做過一個街頭採訪,採訪了300位男性和300位女性,採訪的話題是:你和幾個人發生過關係?


結果在我意料之中,仍是處子之身的僅有36位男士和43位女士。其中和三人以下異性發生過關係的有202位男士和226位女士。剩下的就是和三人以上異性發生過關係。


從以上數據可以得出,並不是初戀就一定能從一而終,你也許只是ta某張雙人牀上的一次體驗伴侶罷了,永遠都別太容易沉迷一段感情,要時刻保留離開的能力才能避免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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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失敗的約炮經歷

- END -

飲一壺濁酒,訴一段衷腸。

仗劍走天下,提刀屠奸雄。

斬七情六慾,斷紅塵往事。

經幾世輪迴,渡百次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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