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常樂”,語出《老子·儉欲第四十六》:“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意思是說,人的罪惡沒有大過放縱慾望的了,禍患沒有大過不知滿足的了,而過失沒有大過貪得無厭的了。所以,知道滿足的人永遠是快樂和滿足的。

過去一直感覺自己是個容易滿足的人,即便是在經濟比較拮据的時期,每天也都是開開心心、快快樂樂,似乎沒什麼特別大的慾望啊。直到經歷了抑鬱症的洗禮,我纔開始認真檢視自己的內心。

我觀察過身邊很多沒有得抑鬱症的朋友,發現他們有兩個共通點:

其一,他們都過得特別踏實而簡單,有的甚至到了讓我感覺平淡無味的境界。用他們的話來說:“想那麼多做什麼?一沾枕頭就到明天了。”

那個時候我就在想:我多麼想躺下就到明天,可是真的做不到啊!到了晚上睡覺時,腦子裏就像是在開節日舞會,各種現實的、不現實的怪想法,就像想要急於表現自己一般,一個接着一個冒出來,怎麼也控制不了。

其二,他們很少與別人比較,即便有所評價,也很少在心裏樹起一個天平,把別人放在天平的一端,把自己放到另一端。看到別人過得好,他們會祝福會羨慕,但是回過頭,就投入到自己的生活裏去了,再不多想。

我呢,總覺得自己容易滿足,而這種滿足其實是建立在一種對自己過高的期待之上的。而且內心對於“幸福”沒有一個評判標準,往往是看到別人好,就會不自覺把自己的標準也提高,久而久之,總是和別人的幸福在進行比較,自己完全不自知。這樣的幸福感,就像五顏六色的泡泡,一戳就破。

記憶中,自己總是在追逐:追逐別人讚譽的眼光,追逐大衆的評判標準。久而久之,在不停的追逐中,我的心裏裝了一個稱量“幸福”的天平,左邊是各種各樣的標準,右邊是內心感到的滿足。隨着標準越來越多,想要滿足的難度也就越來越大,我的幸福閾值就變得格外高。這不是說我不知滿足,而是在不知不覺中,我的幸福感被各種各樣的指標左右,卻不自知。

爲幸福定義標準,其實這本來就是一種虛妄的念頭,當我們以各種指標來衡量內心感受時,就容易比較、容易不滿、容易抱怨,最後,會把幸福的感覺寄託於外在的世界,在對未來的不安和患得患失中,漸漸地喪失了活在此時此刻的能力。

在抑鬱症反覆發作的過程中,我常常對周圍的人或事產生不現實的期待,總是覺得,“假如身邊的親人能如何如何對待我”,或者“自己的處境能如何如何地改變”,就能好起來。這樣的期待,毫無疑問總是會帶給自己失望,最後進入一種惡性循環。

在長期不懈的摸索下,我漸漸學會了放下心裏過多的期待,將原本那些幸福的標準暫時放到腦後。不急着要求自己一定要立刻達到解脫,而是無限制地給自己時間,先試着讓自己更多地去接受和適應此時此刻的感受,摸索與它相處與和解的方法。

這體驗這就像是,在黑暗中獨自走過一條又溼又冷,卻望不到頭的狹窄的地洞。當熬着一波又一波難忍的憋悶和孤寂,無法找到出口的時候,只要能挺住,我們就會一點一點開始享受當前的處境。說到底,這是我們跟自己的事,與他人沒有多大的關係。

PS. 最近的一件小事分享:

前幾天獨自帶着孩子去上海-杭州玩了七天,最後的幾天我因爲受涼發燒,並伴隨扁桃體腫痛。但是我沒有第一時間打電話給老公,也沒有到處去尋求安慰,而是專注地與孩子共度這難得的時光,儘可能積極的帶她逛完最後一天的景點,再按原計劃返回。

事後想想,這是自己過去絕對無法做到的事情。計劃被打亂,標準被破壞,我一定是興致全無充滿各種抱怨;而現在,我竟然可以很好地面對和適應,並在這個過程中體驗到不一樣的樂趣和成就,我覺得自己很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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