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祁東縣一水庫管理所虛開發票,套取704萬項目資金

本網訊(記者 李青)根據2019年1月18日,衡陽市紀檢、監察官方網站轉發了祁東縣紀委監委通報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祁東縣唐福沖水庫管理所副所長劉安友、支部書記王新春、工會主席唐學明違紀的問題。2011年至2015年期間,唐福沖水庫管理所以虛增工程量、虛開發票等方式從各工程項目中套取了704萬元項目資金,用於工程建設支出、項目前期經費、設計、評審等費用,用於發放施工補助、單位職工各項其他工資、補助等共計412萬元。所長申朝暉還因存在其他違紀違規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劉安友、王新春、唐學明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而根據2016年11月25日正義網的報道,祁東唐福沖水庫管理所所長申朝暉(副科級),利用其擔任水廠工程項目、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法人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12萬元,挪用公款3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被祁東縣法院以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申某暉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在唐福沖水廠集中供水工程中,申朝暉在接受祁東水電工程公司的1萬元好處費後,違規使用該公司採購的質量不達標的“700閘閥”,事後在與該公司結算工程款時又收受關照費1萬元。2013年2月4日,湖南水總水電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爲感謝申朝暉在中標唐福沖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中的關照和幫助,委託他人送其現金10萬元。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以幫助朋友的名義挪用單位公款3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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