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6日,有一名39岁的刘姓女子前往台中一家旅社投宿,没想到等她退房,清洁人员进去房间内打扫后却发现,床单和浴室有着许多血迹,马桶更是塞住溢出血水,查看之下还发现马桶里有疑似婴儿的物体,让旅社吓得赶紧报警,没想到刘女却辩称在马桶内的不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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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事后调阅监视器画面发现,当天在台中有一名陈姓中年男子搭讪了刘女,除了买东西给刘女吃之外,再带她到该旅店投宿,但是因为怕留下纪录,因此用假名字进行登记,而陈男在上午8点多就离开,刘女则是到下午4点才离开旅社。陈男到案后表示当日看到刘女肚子大大的,就猜测她应该是怀孕,因在路边看起来很可怜,才会带她投诉并买食物给她吃,他并没有对刘女不轨。

只不过刘女却表示,自己仍然是处子之身,没有跟任何人发生性关系,因此不承认自己有生下孩子,更说「那天是月经来,所以肚子胀气、圆圆的,只是吃太饱上个厕所,不是生小孩。」不停强调那些血迹只是自己生理期来而已。

但检方调查后确定男婴的DNA和刘女相符合,只是刘女并没有任何产检记录,也判断刘女的精神状态正常,认为刘女应该是知道自己即将临盆,才会蹲坐在马桶上生产,这让已经36周的男婴被生下来后,活活被浸泡在马桶水内溺毙,认定刘女有谋害婴儿的犯意,因此依法起诉刘女。

台中地院法官在审理时调阅了刘女的病历,发现刘女患有思觉失调症,并且领有重大伤病证明,也从记录上发现刘女已经长时间没有接受治疗,认为她这段期间内应该有受精神疾病干扰;但是也发现刘女事后有处理沾血的衣裤,认为清楚知道自己生了小孩,只不过辨识行为能力降低,才会让男婴在马桶内淹死,最后减刑轻判3个月徒刑,缓刑的2年期间则是交由兄长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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