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法官,我已买好了飞机票,但我上过黑名单,明天能否顺利登机?

法官,我已经买好了明天的飞机票,但是因为我上过黑名单,我想确认一下,明天我是否能够顺利登机?

8月31日,绥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内勤干警接到一名曾经的被执行人的电话。

在详细询问了当事人后,执行干警了解到,当事人王某,此前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未履行相关生效裁判文书义务,被绥阳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4月,王某准备返回遵义时发现自己无法购买机票。在被告知自己被法院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后,王某立即联系了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时,法院立即删除了其失信信息。但是有了上一次购买机票的经历之后,王某心里担心自己这次登不了机。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解释了她已经被删除了失信信息,不会影响其坐飞机,并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普法后,王某才放下了自己的担心。

据了解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出现在名单之上的人将会被信用惩戒。随后,惩戒力度越来越大,2014年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受到限制。2016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为落实《意见》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改委等59家单位联合采取惩戒措施150项,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等,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市场准入、从业资质、授信和荣誉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随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惩戒力度越来越大,已成为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整个社会形成诚实守信氛围的重要抓手。

法官提醒

有执行案件未了结的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以免被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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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杨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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