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自燃或人體自焚描述的是一種超常現象,即人體可在沒有與任何火源接觸下,體內突然起火,甚至可以燒化爲灰燼,但周圍的東西(包括可燃物體)卻可以沒有燒掉。不過,這現象的存在性和科學性卻引起不少爭議。試圖解釋這一現象的觀點,引援歷史上和現代也可能發生的一些個案,認爲造成人體自燃的原因包括球狀閃電引起、靜電引起、燈芯效應、體內酮體過多等。

  人體自燃現象最早見於17世紀中葉的醫學報告,時至今日,有關的文獻更是層出不窮,記載也更爲詳盡。那麼,什麼是人體自燃呢?人體自燃就是指一個人的身體未與外界火種接觸而自動着火燃燒

  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里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道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着她家裏的任何木料。”這事實令人驚詫。

  1951年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在房中化爲灰燼,房子也是絲毫未受損壞。在這個案件中,調查人員使用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以確定這一神祕意外的來龍去脈。可是,雖然有聯邦調查局縱火案專家、消防局官員和病理專家通力合作研究,歷時一年仍然沒有把事件弄清楚。在發生事故的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茶几外,其餘傢俱並沒有嚴重的損毀,可是在屋內卻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離地4英尺以上的牆壁,鋪滿一層氣味難聞的油煙,在4英尺以下的牆壁卻沒有。椅子旁邊牆上的油漆被烘得有點發黃,但椅子擺放處的地毯卻沒有燒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掛牆鏡可能因爲熱力影響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妝檯上的兩根蠟燭已經熔化了,但燭芯依然留在燭臺上沒有損壞;位於牆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然暢通,以至於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沒有受到破壞。與一隻熔化了的插座連接的電鐘已經停擺,上面的時間剛好指在4點20分。當電鐘與護壁板上完好的插座連接時,仍然可繼續走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張桌子上的報紙以及檯布、窗簾,卻全部安然無損。

  在世界其他地區亦有像利澤太太這樣人體自燃的事例,而且自燃的形式多種多樣,有些人只是受到輕微的灼傷,另一些則化爲灰燼,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受害人所睡的牀、所坐的椅子,甚至所穿的衣服,有時候竟然沒有燒燬。更有甚者,有些人雖然全身燒焦,但一隻腳、一條腿或一些指頭卻依然完好無損。在法國巴黎,一個嗜好烈酒的婦人在一天晚上睡覺時自燃而死,整個身體只有她的頭部和手指頭遺留下來,其餘部分均燒成灰燼。

  西方社會最早的人體自燃現象,出現在1673年的意大利,有一名叫柏裏西安的男子躺在草墊上差不多全都化成灰燼了,僅剩下頭骨與幾根指骨,但令人喫驚的就是草墊除了他躺的地方被燒以外,其他地方全都保持着原狀。

  1959年一個秋天的夜裏,倫敦市區的一個狂歡的小舞廳裏忽然響起一聲驚叫,人們看到一名20歲的年輕人,慌張地看着面前的一支正熊熊燃燒着的巨大火柱。與這位年輕人伴舞的女友忽然發生了自燃。有人飛速地找來了滅火裝置,可是在這使人望而生畏的藍色火炬面前,救火裝置一點作用都不起,只得眼巴巴地望着她變成了骨灰。

  1958年,夏威夷的一位77歲的老人躺在搖椅上面消遣的時候,忽然身冒藍火,房東太太發現以後,立刻報了警。當救援人員趕到的時候,搖椅上面只剩下一堆灰燼了。

  屍體也會自燃。1973年12月7日,美國威斯康星州的一位50歲的婦女,煤氣中毒死後的第三天,親友們爲她舉行葬禮。突然,棺內起火,屍體頃刻化爲灰燼。當時百餘人目睹。

  在以前發生過的人體自燃事件中,男女受害人的數目比例大致相同,年齡從嬰兒到114歲的老人都有,其中很多是瘦弱的。他們有的人是在火源附近自燃,有的人卻是在駕車或是毫無火源的地方行走時莫名其妙地着火自燃的。

  但是,時至今日,現代科學界和醫學界都否定人體自燃的說法。有人雖然曾經提出一些理論,但是一直沒有合理的生理學論據足以說明人體如何自燃甚至於化爲灰燼,因爲如果要把人體的骨髓和組織全部燒燬,只有在溫度超過華氏1648.9度的高壓火葬場纔有此可能。那麼,至於燒焦了的屍體上尚存有未損壞的衣物或者是一些皮肉完整的殘膚就更令人覺得有些神祕莫測了。

  自燃是由於可燃混合氣體(或蒸氣)自身熱量或與無火花、無火焰的熱表面接觸,使溫度升高,以及化學反應速度急劇增長而引起的着火現象。在燃燒理論中自燃分爲熱自燃和鏈自燃兩種。熱自燃理論認爲可燃混合氣體化學反應的熱量生成速率超過系統的散熱速率,從而有過剩的熱量加熱可燃混合氣體,使化學反應隨着溫度升高而迅速加快,進而使混合氣體的溫度迅速升高,直至引起混合氣體燃燒。鏈自燃理論認爲使化學反應自行加速不一定是依靠熱量的積累,而是通過鏈鎖反應,迅速增加活化中心來促使反應不斷加速,直至着火燃燒。自燃是一種複雜的化學和物理現象。對可燃混合氣體,在發生自燃時總是需達到一定的溫度。

  我們生活在一個危險的世界裏, 身邊有各種易燃、易爆的東西。那麼,我們的身體會不會突然起火?這種想法存在已久,一些莫名其妙的燃燒現象似乎也證實了人體自燃的發生。 人體自燃———這是真實事件還是憑空捏造?不論相信與否,我們將一同檢驗證據,看看科學與超自然現象會碰撞出怎樣的火花。

 

  阿黛兒事件中導致自燃的是貝殼上沾有的鈉,燭芯效應或許能說明喬治·莫特的死因,卻無法解釋阿黛兒·瓦達克的遭遇。她的大腿在目擊者面前燃燒起來。在比利時,拉里·阿諾德和馬克·貝尼奇在阿黛兒一案中將有重大突破。在調查的過程中,貝尼奇仔細查看了有關阿黛兒的衣物及貝殼的分析報告,結果發現了一條被忽略的線索,那就是鈉。鈉是不溶於水的蠟質金屬,遇水會有強烈的反應。鈉跟水起反應後,會產生一種非常活躍的物質:氫氧化鈉。反應過程釋放出熱量,繼而使衣物和布料開始燃燒。火花到處亂竄,這也許就是他們看到的火花。這種火很難撲滅,這也跟目擊者的說法吻合。從這一點來看,這起事件應該與超自然現象無關。事情經過可能是這樣的:沙灘上四散着煙火,阿黛兒放進口袋裏的貝殼上沾有煙火殘渣中的鈉。後來,她把溼手絹放進了同一個口袋裏,鈉也因此被點燃。阿諾德和貝尼奇向阿黛兒說明了他們的發現。馬克說:“檢驗結果明確顯示現場有鈉,有什麼東西沾到了鈉。如果把鈉放進水裏、就會生熱,在某些情況下,這股熱量足以讓東西燃燒起來。” 拉里說:“現在我們可以肯定這是自燃,毫無疑問。”“人體自燃”的受害者大多年邁、體重超標、吸菸,而且獨居, 關於神祕火災之謎,科學已提供了部分答案;那麼,能否解釋喬治·莫特的遭遇?還有一個問題尚未解開:會是什麼引發了這場致命的火災呢? 貝尼奇說:“關於莫特先生的意外遭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被認爲是人體自燃的案例中有一條經常出現的線索:吸菸。沒有人知道那天晚上,他是否曾吸菸,但貝尼奇相信有這個可能。貝尼奇說:“有報告指出,他原來是吸菸的,後來戒掉了;也有報告說,他仍在吸菸。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況考慮進來。當時他正躺在牀上。他可能意外點燃了什麼,最有可能是牀上的東西;接着,他被一氧化碳嗆昏,在後來的整個過程中始終沒有醒來。” 悶燃的牀單散發出無味的致命氣體一氧化碳,他可能因爲吸入一氧化碳而昏迷。接着,火燒進皮膚、點燃脂肪,把他變成了緩慢燃燒的蠟燭。他的衣服和牀單就像是燭芯,他的脂肪是蠟。火的熱度不夠高,所以沒燒掉房間裏的其他物品。燭芯理論是一項重大突破,這顯然就是喬治·莫特事件的原因。確鑿的事實是:從沒有人親眼目睹一個人或是一個動物自行燃燒、並化爲灰燼。更糟的是:在被疑爲人體自燃的案例中,受害者大多是年邁、衰弱的人,常有體重超標、吸菸等問題,而且都是獨居。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而死,作家認爲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然而自燃到底是什麼呢?

  班特萊事件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爲老人尚未起牀,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喫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裏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爲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佈死者因在牀上吸菸,睡着後衣服着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裏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爲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鐘,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鐘。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製框架也會熔化的。

  科學家認爲,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人體自燃指的是人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爲灰燼,而在灰燼周圍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人體自燃之謎調查

  儘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間沒有火源的房裏化爲灰燼,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幹。法醫說達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福特記錄最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的佛羅里達的聖彼得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看見母親還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裏,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髮卡,表明那兒曾是一堆頭髮,剩下的只是幾小塊焙乾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離屍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燃燒的痕跡。

  享有“骨骼鑑定專家”聲譽的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只有經過華氏3000度高溫,她的頭骨纔會成爲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爲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人體重170磅,燒成灰後,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頭骨法醫專家瞭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應同時把頭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裏瑟夫人卻不如此。克洛格曼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洲天氣奇寒,這天在該洲波濤城發生了一件奇事。上午九點鐘,一位煤氣工人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去查煤氣表。工人以爲老人尚未起牀,便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

  他走到地下室後,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燼上方的天花版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喫一驚,急忙上樓去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裏面的景象讓他毛骨悚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人腿,老醫生身體的其於部分都化爲灰燼了。

  但是,老醫生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接觸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死因無法理解,只好草草結案。宣佈死者在牀上吸菸,睡着後,衣服着火,引起火災。醫生醒來後,趕快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裏失去知覺,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爲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燃燒90分鐘之後,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至150分鐘。即使這樣,屍體化後只是碎骨骨灰,而不是灰燼。最嚴重的房屋火災,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

  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整個房屋都將燒得蕩然無存,手推車的鋁製框架也將熔化。

  科學家們認爲,班特萊醫生之死屬於人體自燃,人體自燃死的人,身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爲灰燼:而在周圍的一切可燃性物品,都將保持原樣。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時間記載與1673年的意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有個叫帕裏西安的人,躺在草墊牀上化爲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跟指骨,但是草墊牀出他躺的部分外,都保持原樣。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們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兩百多個案例中發現:人體自燃,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 114歲都有。有人認爲:人體自然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喻爲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芯。還有人認爲:人們體內有某種天然的“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的燃燒,以至造成高度可燃性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

  還有一種看法,人體內的磷積累過多,發生了“發光的火焰”。

  但是新近的一種解釋是,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着更多的深入調查和科學水平的不斷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們困惑不解的祕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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