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如戰場。那些看似光鮮亮麗的企業,或許帶着重重的枷鎖前行,或許身負痛如錐心的毒瘡。河北承德露露公司經歷了這一切。

今年2月12日,承德露露公司董事會發布了一份公告,稱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起訴汕頭高新區露露南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汕頭露露公司)及北京榮誠文華超市商標侵權,並向二者索賠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 90,549,098.96 元。

時隔一月,2018年央視3·15晚會曝光,山寨杏仁露露在農村市場氾濫。

又時隔一月,承德露露公司在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前夕發出聲明,稱正規生產廠家爲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下屬公司(鄭州、北京、廊坊),提醒消費者和銷售商認準以上四家公司生產的"露露"牌杏仁露,如有銷售其他廠家生產的露露產品,其中包括利樂包裝產品的,承德露露公司將追究侵權責任。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德露露公司),前身爲承德市罐頭食品廠,始建於1950年,1997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露露是中國植物蛋白飲料產業十大品牌之一,露露牌杏仁露是該品牌主要產品。

目前該案仍處於審理程序中,縱觀承德露露公司發展歷程,這應是該公司在知識產權戰場上的第三次重大戰役。

第一次戰役:深挖壕溝廣積糧

目前有一定歷史的大型企業,多數在十幾年前乃至更早就有了知識產權視野,他們深知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只有用知識產權鞏固了商譽積澱、技術積累的“大本營”,他們才能無後顧之憂,奮力去做開疆拓土、合縱連橫乃至鯨吞龍吸的“大事”。

嚴格的說,這是一場與自己的戰役。

2006年,露露公司進行了國有企業改制,露露股份公司以3.01億元人民幣的價格買斷了露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有的與"露露"產品有關的商標、專利、域名、企業名稱及條形碼等全部無形資產,雙方簽有《無形資產轉讓協議》及《補充協議》,並於2008年3月10日完成了"露露"商標等相關全部無形資產的變更過戶登記手續,至此,露露股份公司成爲與"露露"產品有關的商標、專利、域名、企業名稱及條形碼等全部無形資產的合法權利人,露露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持有的國有股份比例徹底全部退出了露露股份公司。

這3.01億元的無形資產都有哪些呢?以下僅以商標、專利舉例:

商標:目前承德露露公司共申請了290件商標, 45個商品、服務類別全覆蓋,其中113件商標申請於2006年以前。

承德露露三大戰役,其中一役標的額9000餘萬元

更重要的是,其中的核心商標(在重要類別上申請的露露圖文商標)均是在2006年以前申請。

(數據來源於商標局官網)

專利:承德露露公司共申請了148件專利,其中發明12件(多爲植物蛋白飲料製造方法),實用新型 專利3件(分別爲裝卸貨傳送帶、殘次飲料泄料工具、包裝紙箱印碼器),外觀設計專利133件(包裝箱、包裝瓶、包裝罐、標貼等)

承德露露三大戰役,其中一役標的額9000餘萬元

148件專利中,有83件申請於2006年以前。

承德露露公司通過3億元的代價,穩固了自身知識產權的基本陣地,並將在以後的戰役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數據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

第二次戰役: 躍馬雕弓滿月張

2010年,承德露露公司在市場陸續發現有一家綠苑公司在生產"露露集團"標識的"杏韻牌"杏仁露、花生杏仁露、核桃露等產品,銷售範圍遍佈河北、山東、山西等省,而授權該公司使用“露露集團”標識的公司正是承德露露公司改制前的國有控股股東霖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承德露露公司兵分兩路,一方面向當地工商局投訴,承德市工商局認爲霖霖公司授權他人在相同飲料類商品上使用"露露集團"標識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一)項的規定,於2010年12月28日作出承工商責改公字(2010)1號責令改正通知書;另一方面,承德露露公司將霖霖公司起訴至承德市雙橋區人民法院,該院認定承德露露公司與霖霖集團(時爲露露集團公司)在2007年簽訂的《企業名稱許可協議》和《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爲無效協議,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該判決。至此,霖霖公司失去了對外簽訂《產品加工授權協議書》的合法依據。

值得一提的是,霖霖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寶林亦是改制前承德露露公司的董事長,《企業名稱許可協議》和《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由王寶林一人分別代表露露集團(後來的霖霖公司)和承德露露公司兩個公司簽訂。

承德中院二審判決生效後,霖霖集團與綠苑公司授權—生產“露露”產品的行爲仍在繼續,承德露露公司將兩公司訴至承德中院,歷經二審均獲支持。

經過這幾次訴訟,霖霖集團與綠苑公司的“露露”產品逐漸絕跡,承德露露周邊幾省市場中的侵權產品被蕩除滌盡。

(2014)冀民三終字第7號判決書

第三次戰役:南北鏖戰血玄黃

此戰纔剛剛開始。

承德露露三大戰役,其中一役標的額9000餘萬元

承德露露公司這次的對手是有着20年曆史的汕頭露露公司,汕頭露露公司的“露露”飲料是紙盒包裝,在南方市場佔有率較高,向北方市場的擴張也不容小覷,從承德露露公司將北京地區的銷售商作爲共同侵權方起訴可見一斑。

筆者通過檢索發現,汕頭露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爲王寶林,2013年1月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寶林變更爲林維義。

承德露露公司與汕頭露露公司的訴訟,目前主要有兩起,且審理程序都未完結。最近的一起即上文提到的訴訟標的額近9000萬的商標侵權案件,更早的一起發生在2017年9月,承德露露公司起訴汕頭露露公司及北京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建國路分店侵害其專利權,要求兩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300萬元。

專利侵權案件中,承德露露公司主張的專利分別是2008301242677 包裝盒(利樂包)、2011303042662 包裝罐(杏仁露)、2016304678292 包裝箱(原味杏仁露),附圖如下:

承德露露三大戰役,其中一役標的額9000餘萬元

(2008301242677 包裝盒(利樂包))

承德露露三大戰役,其中一役標的額9000餘萬元

(2011303042662 包裝罐(杏仁露))

承德露露三大戰役,其中一役標的額9000餘萬元

(2016304678292 包裝箱(原味杏仁露))

之所以說這一場戰役纔剛開始,就在這三件外觀設計專利上。汕頭露露公司釜底抽薪,對以上三件專利提起了無效宣告請求,並且在前幾天,專利複審委員會公開了三件專利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宣告三件專利全部無效!

承德露露公司三件專利被無效,也預示了南北兩家露露公司必將在專利授權確權上在起糾葛。據悉,汕頭露露公司在遭到承德露露公司起訴商標侵權後,提起了管轄權異議。

可以預期,承德露露公司與汕頭露露公司的一系列知識產權糾紛還將經歷漫長的訴訟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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