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開展的全省法院“擔當作爲幹警”評選結果出爐。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張朝輝、民三庭庭長張衛華榮獲“擔當作爲幹警”稱號。

參加此次評選活動的候選人共有28名,由全省135個法院推薦產生,涉及掃黑除惡、執行攻堅、黨建隊建、審判管理、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設等各個專業領域。市中院執行局負責人張朝輝從事執行工作20年,在三年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中,擔當履職,不畏艱難,以身作則,用創新的思維破解執行難題,爲陽泉法院執行工作2018年全省法院排名第一做出了突出貢獻。市中院民三庭庭長張衛華,善於用服務我市工作大局的思維辦理民商事案件,所辦案件無一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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