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经过本人同学描述了当时发生事情经过如下:

我叫陈兰英,女,69岁,住湛江开发区梧阔新村四横3号,

2014年1月5日,杨春苗与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湛江荣盛华府住宅项目”的工程合同。然后,杨春苗将工程交给好友梁鸿强(我儿子)带领工人施工。同年1月8日湛江辉建筑公司将三辆东风卡车开进施工地点,严重阻碍梁鸿强的施工队施工,并且威胁工人。为此,个别工人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持工具砸坏了卡车的玻璃。同年2月24日,早上10点左右民警在四象酒店对面的洗车场把梁鸿强抓捕回梧阔派出所。经过询问后,梁鸿强要求警察调取传唤所有事发现场监控视频、通话记录、证人, 以证清白,当时办案人员没有理睬。随后,警察带梁鸿强到农垦医院做了体检,回到派出所,民警向梁鸿强提出荒谬的要求:只要交24500元和退出工程给明辉建筑公司作为补偿便可以马上释放。梁鸿强认为“敌强我弱”,为了息事宁人,心想:“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明天阳光依然灿烂。”于是,梁鸿强妥协了,通知梁鸿武(我的大儿子)过去处理。次日凌晨1点左右,梁鸿武在派出所里交钱时,苏亚旺和吴智宽两名民警在现场目睹并确认,但警方没有开具任何票据。随后,梁鸿强马上被释放。此后,梁鸿强“逆来顺受”把工程让给了明辉建筑公司去做。

本以为这事已经终结了,可以翻篇了。谁知时隔四年之后,2018年4月,梧阔派出所又重新就此事对梁鸿强向上级提请“刑事拘留”的报告,并且得到上级的同意。因此,梁鸿强现在已经四处躲避,不敢归家,惶惶不可终日,对生活影响非常大,在这样的社会给市民的安全感曲哪里了呢?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正能量。

由以上可见,这事已于四年前经梧阔派出所协调解决。怎么梧阔派出所现在又要对梁鸿强进行刑事拘留?案件都经过了四年,上级领导怎么不深入了解案情就草率地作出刑事拘留的批示?四年前派出所对梁鸿强采取的处罚措施利于谁?明显偏袒明辉建筑公司。这足可猜测派出所对梁鸿强进行刑事拘留是谁在幕后指使。这简直是官商勾结、警方保护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的典型案件。为此市纪委领导高度重视并督办这案件。一、尽快撤销对梁鸿强进行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二、追究警方主要负责人滥用权力、乱作为、保护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的法律责任。

梁鸿强一方的施工行为在先,是依据合法签订的工程合同进行的正当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吗?

无牌无证车辆阻碍梁鸿强方的施工,明显具有违法性,是谁涉嫌违法违纪纵容他们为非作恶?

事发现场都有监控视频,梁鸿强要求调取的事发工地监控视频、通话记录、证人等,为何警方不敢秉公去调取?这种办案作风属不属徇情枉法、执法不作为?

梁鸿强如果当时犯了刑事案件为何抓捕归案后,交了所谓的补偿款后又给当场释放?

四年前不公平公正的解决了这件事情后一直再未有任何法律强制措施,为什么现在又要对梁鸿强提请刑事拘留?

当时做出24500元的财产补偿款是落到谁的口袋里?足够解释对方对终结此次纠纷的意愿吗?

在漏洞百出的案件里,办案民警有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吗。

在这个21世纪,我们需要正能和鼓励,来激发市民对社会参度同时国家要保护与者的人生安全。在不发达的小城市,也需要严格的法律,如有一些不法分子想做一些危害市民的人生安全,我们世人都不会放过违法的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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