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的徐靜,5年前嫁給了鄰村的劉強,是媒婆找上門說的親,兩家的父母帶着孩子見過面後,都很滿意,當桌就訂了親。半年後就舉辦了酒席結親。

徐靜嫁過去這5年,給劉家生了三個孩子,在村裏,能生男孩是福氣,這樣的兒媳也會受到婆媳的喜愛,像徐靜這樣生了三個男孩,理應得到劉家的喜愛,可是誰想卻被劉家婆婆趕出家門。

在這件事上,劉強也保持沉默,徐家找上門說理,得知原因後也沉默了,門口一衆看熱鬧的,聽到徐靜被趕出門的原因,也沒人再同情她。

劉強一家並不富裕,給劉強辦完結婚後,欠了幾萬塊錢,婚後不久,劉強就去城裏打工了,一個月回家一次。每次回來待了幾天又回城裏。

掙的錢一併給了徐靜,自己只留一點做生活費。徐靜呢,剛開始婆婆讓她在家裏帶孩子,不用她去田地幫忙幹活,後面呢等孩子大些,徐靜還是一天到晚看孩子。徐靜在帶孩子不用做家務幹農活上喫了甜頭,每次劉強回來,她就纏着劉強,很快又懷上了,然後再生,再帶孩子,繼續生繼續帶,從徐靜進門這5年,她去田裏幫婆婆做農活的次數一個手指頭都數得過來。

劉強給她的錢,她每天不怎麼喫飯,淨帶着孩子去小賣鋪喫零食,很快就花光了,又懶又饞的媳婦,婆婆實在受不了,就把她趕出門了。

徐靜的母親自小就知道女兒懶,以爲嫁到婆家會有所改變,可誰想還是這樣,哎。在村裏,會生兒子有什麼用,這麼懶的人到哪裏都不受待見,被趕走也是遲早的事。

儘管徐靜求着劉強不要跟她離婚,再三保證她會改,還是沒用,一個人從小到大都這樣,你還能指望她改嗎?你們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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