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和評估結果爲“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通知》明確,學位授予單位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後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授予學位。評估結果爲“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進行爲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後暫停招生。

教育部:31個高校的學位點被評爲不合格,將不得招生

教育部今天發佈消息,日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下發《關於下達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下達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

結果顯示,在此次評估中,有31個高校的碩士學位授權點被評爲“不合格”,限期整改的學位點達43個。另有18所高校主動放棄學位點總計18個。

《通知》明確,評估結果爲“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可繼續行使學位授權。評估結果爲“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自發文之日起進行爲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後暫停招生。整改結束後接受複評,複評結果爲“合格”的恢復招生,複評結果達不到“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

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和評估結果爲“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通知》明確,學位授予單位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後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授予學位。

此外,撤銷的學位授權點數納入省級統籌增列,不得用於本次被撤銷學位授權點的學位授予單位。

教育部:31個高校的學位點被評爲不合格,將不得招生

【相關鏈接】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點擊可查看相關結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