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號牌,不僅是每一輛車的標識,也是車主開車上路的必備條件之一。5月7日,在魯蘇收費站一輛內心打着小算盤的車主,卻被正在執勤的棗莊高速交警抓個正着。車主被處以罰款200元,扣12分...,這位車主到底是做了些啥?

白色寶馬耍起小聰明,被棗莊交警抓個正着!

事情經過是這樣地,5月7日下午2時15分左右,棗莊高速交警支隊魯蘇收費站民警像往常一樣在魯蘇省界收費站執勤,在執勤過程中一輛等待繳費的白色寶馬轎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交警一眼就發現了該車輛號牌上的“小動作”,一個金色廣告牌將號牌蓋得嚴嚴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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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交警示意該司機靠邊停車,並告知駕駛員涉嫌遮擋號牌,剛開始該駕駛員拒不承認自己的違法行爲,後看到自己的車輛前號牌確實被遮擋後,承認是疏忽大意導致,並將號牌上的廣告牌摘下,露出了“豫ND***N”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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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車主面對疏忽造成的後果也無話可說,交警當場對該駕駛員的違法行爲依法做出處罰——罰款200元,記12分,並扣留機動車駕駛證。據悉,目前已移交至違法處理辦公室進行一般程序處理。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九十條規定,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元,記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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