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百名四川民工內蒙古打工被欠薪3年 法院判決:開發商給錢)

封面新聞追蹤報道的“百名四川民工內蒙古打工被欠薪3年”事件,經過當地黨委政府積極協調,日前出現關鍵性進展。1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對立案受理了一年多的河北易興建司訴烏蘭察布市志明房產公司工程款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志明房產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河北易興建司工程款21959877.4元。

被拖欠工資的四川省富順縣民工肖光平、周祥平等人經過3年多的等待,終於盼來了一個好消息。

百名四川民工內蒙打工被欠薪3年 法院:開發商給錢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

政府積極協調,工程順利驗收

封面新聞連續追蹤報道“百名四川民工內蒙古打工被欠薪3年”事件後,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和項目所在地集寧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牽頭,及時組織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及所在地住建部門召開協調會,查找問題,協調處理。

在集寧區委、區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大力協調下,1月16日,工程糾紛所涉烏蘭察布市溪林灣項目3#商住樓及3#商業樓工程順利完成工程驗收手續。

百名四川民工內蒙打工被欠薪3年 法院:開發商給錢糾紛所涉工程順利完成驗收工作

法院效率驚人,一週作出判決

收到工程完成驗收相關資料後,烏蘭察布市中級法院表現出驚人的高效,對這起審理了一年多的案件迅速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實後認爲:原被告雙方簽訂《建設工程合同》及補充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合法有效。依照合同約定,被告應支付原告完成工程量95%的工程款。因原、被告均存在違約行爲,故各自不承擔違約責任。對雙方請求的誤工費、利息、違約金等費用均不予以支持。

百名四川民工內蒙打工被欠薪3年 法院:開發商給錢集寧區委區政府積極協調工程驗收工作

法院判決:志明房產公司應當支付給河北易興建司工程款共計24671903.90元,扣除270餘萬元的質保金後,實際支付21959877.40元,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付清。質保金在工程質保期滿後予以退還。

法院駁回了河北易興建司其他訴訟請求,以及志明房產公司的反訴請求。

這起涉及到百名四川民工被欠薪3年的工程糾紛終於有了一個法律認定的明確結果。判決生效後能不能及時得到順利執行?四川的百名民工何時才能得到他們被拖欠了3年的工資?徐國良等人春節返鄉後,能不能讓滿院壩討薪的工友不再失望?封面新聞將持續關注。

王徵 本文來源:封面新聞 責任編輯:王徵_NN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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