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對“散亂污”企業實施“零容忍”。今天(4日),市生態環境局公佈“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並通報各鎮街(園區)“散亂污”企業整治進度。 目前全市建立了“散亂污”企業整治清單,已累計淘汰整治“散亂污”企業23298家。其中今年1月-5月整治“散亂污”企業1.1萬家,還有31802家“散亂污”企業須在9月底完成整治。

“散亂污”企業實施銷號管理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陳耀輝介紹,“散亂污”企業具有污染大、缺證照、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等特徵。整治“散亂污”企業是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抓手。爲此,我市出臺方案、建立清單、部門聯動、高壓整治,在過去一年就淘汰整治“散亂污”企業13073家。

從目前統計數據看,松山湖、洪梅率先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任務,今年前5個月11593家“散亂污”企業完成整治。但我市還有31802家“散亂污”企業有待整治,其中,清溪、長安、塘廈、虎門、鳳崗、大朗、常平、寮步、茶山、大嶺山、石排、厚街、萬江等13個鎮街均有上千家“散亂污”企業,整治形勢還比較嚴峻。

目前,市生態環境部門已將 “散亂污”清單向全社會公佈,每月定期進行動態更新,實施銷號管理。對於新發現“散亂污”企業將及時增補,對完成整治的企業及時下架銷號,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直至清單內企業清零。

促進企業走上綠色發展之路

東莞改革開放以來製造業發達,中小微企業衆多但環保意識相對薄弱,加上過去產業規劃、產業佈局等歷史遺留問題,“整治‘散亂污’企業不搞一刀切。” 陳耀輝如是說。

在整治過程中注重改造提升,積極引進第三方服務平臺,爲“散亂污”企業義務提供上門環評諮詢、現場勘查等服務,幫助企業整改提升。對符合准入條件的企業,在一定期限依法補辦相應的手續,促進企業合法環保經營,走上綠色發展之路。

陳耀輝強調,從7月起,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將全面加大執法力度和頻次,對照整治清單進行嚴格執法,倒逼其整改,對擬關停、搬遷企業進行清退,並在9月底前完成 “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事實上,留給各鎮街整治“散亂污”企業的時限已經不多,對仍在觀望的“散亂污”企業將進行嚴格的執法,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鎮街進行約談問責。

(全媒體記者 周桂清 編輯 劉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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