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古代的凌遲刑,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這時衆看客的目光都會隨着劊子手的刀尖轉,更準確地說是隨着刀尖上的錢肉轉。

   凌遲可以說是古代最爲殘酷的刑罰之一。如果遭受凌遲的人,真的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痛苦不堪!遭遇凌遲處死的人一般是犯了重大錯誤,罪大惡極之徒,這些人裏也難免有被冤枉的人,例如:明代大將袁崇煥,他被劊子手割了3357刀。同時期最臭名昭著的太監劉瑾,一共被割了三天,四千七百刀。那麼,凌遲到底是如何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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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劊子手要猛拍犯人的心窩一掌,然後操着刀子,靈巧地一轉,要把一塊銅錢般大小的肉,從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來。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傷口酷似盲人的眼窩。這時劊子手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舉起來,向左右的看客們展示。他的徒弟或助手要在一旁高聲報數。接着劊子手要將手腕一抖,那片紮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彈丸,飛到很高處,然後下落。這第一片肉是謝天。

  第二刀從左胸動手,依舊是乾淨利落,準確無誤,要旋掉左邊的乳粒。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謝地。

  這兩片肉的學名叫錢肉,專祭天地!現在犯人的胸脯上,出現了兩個銅錢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開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犯人的心臟打得已經緊縮起來,這就讓血液循環的速度大大地減緩了。

  然後,劊子手用一塊乾淨的羊肚子毛巾,蘸着鹽水,擦乾犯人胸上的血,讓刀口猶如樹上的嶄新的砍痕。劊子手在犯人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這片肉還是如銅錢大小,魚鱗形狀。新刀口與舊刀口邊緣相接而又界限分明。這凌遲刑別名又叫“魚鱗割”,的確是十分地形象貼切。

  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兒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幾個血珍珠,預示着凌遲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成功的凌遲,是流血很少的,開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閉了犯人的大血脈。他的血此時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裏。這樣才能如切割蘿蔔一樣,切夠刀數,而犯人不死。否則血流如注,腥氣逼人,血污肉體,影響觀察,下刀無憑,勢必搞得一塌糊塗。情況正常的前提下,劊子手會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這一甩謂之謝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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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衆看客的目光都會隨着劊子手的刀尖轉,更準確地說是隨着刀尖上的錢肉轉。錢肉上天,衆人的眼光上天;錢肉落地,衆人的眼光落地。古代的凌遲刑,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宋朝時一個粗心大意的劊子手執凌遲刑時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屬上告,丟了寶貴的性命。所以這個活兒並不好乾,幹不好還會有性命之憂。

  歷史上有記載被“凌遲”處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劉瑾。“例該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頭一天先剮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開刀,一共剮了3天。”再如明朝天啓進士、翰林院庶吉士鄭曼,崇禎年間遭溫體仁誣陷,以“杖母不孝”被“凌遲”處死,剮了3600刀。這兩個案子都是由皇帝欽定的,依據《大明律》量刑。

  我國曆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是清末大鬧北京城的惡棍康小八,康小八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頭棚理髮時,發現剃頭匠和一位顧客正在閒談,並大罵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髮完後問二人:“你們認識康小八嗎?”二人說:“誰認識這種混賬的東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聲說:“今天康八爺就叫你們倆當個明白鬼。”說着拔出手槍將二人擊斃。康小八被緝拿歸案後,在北京菜市口被“凌遲”處死。

  隨着歷史的變遷,凌遲已經被淹沒在歷史的長河之中。更加準確的說,是文明的進步,逐漸的淘汰了這種兇殘的原始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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