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律師

倫敦一景。(新華社/歐新中文/圖)

我在一家英國律師行辦事的時候,偶然認識了那家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也就是創建這家律師行的兩位老闆之一的詹姆遜先生。本來我要做的只是一個小事情,詹姆遜先生卻彷彿是爲了討好我一般,從他的手下那裏拿來了我的案子,親自處理。是續辦簽證的手續,那時我還是一個留學生。

這家律師行已經開了四十多年,這位創始人之一的詹姆遜先生也已經七十多歲了。那以後我每次到律師行,都會由這位英國老紳士親自接待,如此優待,不禁讓他公司裏諸多年輕的律師們對我刮目相看,還以爲我是什麼大人物。

那時我不過二十六七歲,而且剛來英國一年多,突然被衆人尊重成這樣,不由得也虛榮心膨脹起來。但我始終不明白的是,這位一個小時的律師費就高達數百英鎊的金牌律師,到底爲什麼會接手我這個總共只有幾百鎊費用的最低級的續簽案呢?

謎底終於在我順利拿到續簽的簽證那天揭曉:十足英國老派紳士風度的詹姆遜先生在還給我護照,結束這個案子之後,立刻笑眯眯地問我:“我可以請你喫頓晚飯嗎?”

啊哈!我頓時恍然大悟,而且,剎那間笑得我肚子都要疼了:原來他是想追我啊!

反正案子也辦完了,請我喫頓飯怕什麼,我當即爽快地答應了。詹姆遜先生非常高興,立刻提前下班,跟幾個同事交待了幾句後,就在衆目睽睽之下趾高氣揚地帶我走出了這家位於倫敦黃金地段的律師行辦公室——就像我已經是他的小蜜一樣。

老人家難不成還是單身漢?

帶着這個疑問,我和詹姆遜先生在一家米其林二星的日本餐廳共進晚餐。老先生當了一輩子的律師,自然對人生的一切事態都早已經洞悉得明鏡似的,也可能因爲他這種藝高人膽大的心態,他才完全不介意對我所有的疑問有問必答,知無不言。

“你這樣約女生單獨出來喫飯,而且還公然和我一起走出辦公室,難道不怕你的同事或者老婆說你什麼嗎?”我大快朵頤地喫着昂貴的空運日本刺身,一面黃口小兒般地隨口問道。

老先生看着我,笑眯眯地回答:“當然不怕。他們都是我的僱員。”

“我是說,”我生吞了一口生魚片,說,“你不怕這事傳到你老婆耳朵裏去?”

詹姆遜先生仍然微笑地看着我,等我順利吞下去了那口魚才說:“我和我老婆已經分居二十多年了,現在我是單身的,怕什麼?”

我大驚,驚得我嘴巴都O了:“二十多年?那你幹嘛不直接離婚啊,分居這麼多年!”

詹姆遜低下頭,夾起他盤子裏的壽司卷,淡淡地一笑:“分居和離婚有什麼區別?反正我和她也早已經沒有任何往來了。”

我還是很驚訝,完全無法理解,這個連袖釦都是18K金打造的金裝律師,怎麼會在自己的婚姻問題上如此地……不依法辦事。

但是看他似乎已經不想再談論這個話題,再加上從法律的專業性來說,他顯然比我這個門外漢專業得多,在這個法律性質的問題上我肯定說不過他,所以我只能壓下了自己八卦的好奇心,沒再追問下去。

畢竟,這都屬於人家的個人隱私。雖然這位大律師,此刻正在曖昧地請我喫飯。或者說,追求我。

“她是個日本人。”詹姆遜見我沒說話,突然自己又說道,“認識她的時候,我剛畢業,正在一家律師行做見習律師,她和你一樣,也是來辦續簽的。”

“哦。”我若有所悟地點了點頭。原來是我讓他想起了和他妻子認識的當年。

“你們沒孩子嗎?”我問。

他搖了搖頭:“沒有。她不想要,我也就不勉強。”

聽到這裏,我終於還是忍不住問了出來:“既然你們這麼相愛,爲什麼還要分居呢?”

詹姆遜先生似乎不願去談這個問題,他忽然問我:“你多大了?”

我一愣:“你不是看過我的護照嗎?”

他笑笑:“我每天看過的護照太多,早不記得了。”

我回答:“二十七。”

他點了點頭:“二十七是一個很好的年紀,已經成年,又沒有了二十出頭年輕女孩子的慌亂和緊張。”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有人如此準確地解讀我這個年紀的心理。

“你呢?”我笑問。

他看了我一眼,聽我問他這個問題,他瞬間已經明白,我和他的緣分也就到這頓晚餐爲止了。於是他微笑着回答:“我已經七十二歲啦。”

我們繼續愉快地喫完晚餐。然後告別,再無聯繫。

在喫飯的時候我就已經明白,他之所以和妻子分居二十多年都不肯離婚,不過是因爲,他在自己創辦的律師行已經工作了四十多年,如今這家律師行日進斗金。如果離婚,無論他有多少錢,都必須分給妻子一半甚至更多,而且還包括他公司的股份,這樣做,無論如何都是不划算的。而如果不離婚,他最多也就是給他分居的妻子一套住房,外加每個月幾千鎊的生活費而已。

不過,這只是故事的其中一面。在故事的另一面,作爲這個富豪律師的結髮妻子的那個日本女人,又爲什麼會同意並且接受這樣“不離婚”只分居的條件呢?換句話說,她爲什麼這麼傻,甘願只是每個月得點生活費,而不乾脆離婚,分走他的一半身家?

那是因爲,這位律師太太也一點都不傻。在將近半個世紀的婚姻時間裏,律師詹姆斯賺了多少錢,只有他自己知道。而他們倆無兒無女,倘若任何一方去世,另一方作爲合法的配偶,自然就會自動繼承對方的全部財產。

換句話說,這對在年輕時曾經相愛的夫妻,到了兩個人都已經七十多歲的時候,都還一直耗着不肯離婚,絕不是因爲什麼愛情,而是,兩個人,都在等着對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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