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依法行政的常態下,信息公開原本已成爲一種常態,涉及揚塵污染等民生問題的行政處罰,更屬於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然而,鄭州市一位市民向惠濟區城市管理局申請公開對揚塵污染工地的處罰措施時,卻得到了一句“跟你生產生活沒關係”的傲慢回覆。

市民申請公開處罰措施遭拒 城管局:跟你生活沒關係

工地揚塵污染加夜間施工 市民從去年舉報到今年

杜先生的家位於鄭州市惠濟區花園路與英才街交叉口東南一小區,他告訴記者,從去年開始,他家樓下緊鄰馬路北側的一個建築工地開始日夜不停地施工。

“當時,白天揚塵污染,夜裏噪音污染,這個工地搞得我們整日不得安寧。”隨後,杜先生開始了漫長的投訴之旅。

杜先生說,對於該工地的問題,自己多次向鄭州市惠濟區城市管理局進行投訴,但始終沒有結果。“我還打過市民服務熱線和城建服務熱線,但每次都交辦給惠濟區,基本沒什麼改觀。”

無奈之下,杜先生決定通過鄭州市設立的環境污染有獎舉報平臺(以下簡稱“舉報平臺”)進行舉報。

“去年11月底和今年2月,我分別進行了兩次舉報。當時反饋給我的信息是已經對工地進行了處罰,但並沒有顯示具體的處罰措施。”杜先生說。

記者用杜先生的手機登錄舉報平臺看到,他的第一次舉報是在2018年11月28日,系統記錄顯示:根據惠濟區迎賓路辦事處工作人員覈實,杜先生所舉報的工地“存在大面積黃土裸露、建築垃圾未覆蓋、管控期間違規進行土石方施工等行爲”,由惠濟區控塵辦現場對涉事工地下達整改通知書,並要求將現場證據資料交辦惠濟區城管局和迎賓路街道辦事處,要求兩單位對責任公司進行行政處罰,做好日常監管工作,並進行信用懲戒。

杜先生對記者說,雖然舉報平臺顯示,已經要求惠濟區相關部門對工地做出處罰決定,但該工地仍然存在揚塵污染和夜間施工。於是,今年2月,他再次就上述問題進行了舉報投訴。

然而,在這次投訴後,該工地問題依然如故。

市民申請公開處罰措施遭拒 城管局:跟你生活沒關係

黃土裸露、夜間施工 涉事工地屢遭投訴後依然“我行我素”

接到杜先生的反映後,記者來到他所說的工地進行查看。該工地位於惠濟區科達街和花園路交叉口附近,記者白天趕到時,工地內正在施工,雖然部分地面覆蓋有防塵網,但仍有大片黃土裸露。鉤機在裸露的黃土上進行挖土作業,不時揚起沙塵,然而,周圍卻沒有霧炮進行噴淋降塵處理。

“這麼大的工地,只有5個非常小的霧炮,而且都沒開。”杜先生說,在他兩次舉報之前,工地裏連防塵網也沒有。現在,雖然該工地在圍擋上裝了噴頭,但只是臨街一側,工地裏土石方作業仍然沒有采取降塵措施,防塵網也是隨便鋪了鋪。

“不僅白天揚塵依舊,晚上也是噪音連連。”在家中,杜先生向記者展示了一段6月2日晚上10點後拍攝的視頻,視頻顯示,當天夜間,他所投訴的工地內燈火通明,工地內移動器械發出的噪音十分刺耳。

“爲了這個工地,我至少打了30個投訴電話,都快和接線員成熟人了,但問題就是解決不了。”他苦笑着說。

城管局稱確實存在夜間施工 街道執法中隊卻稱沒施工

根據《鄭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辦法》 ,“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由市內五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行使行政處罰權及相關行政強制措施。那麼,惠濟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是如何對杜先生的投訴進行處理的呢?隨後,記者電話聯繫了惠濟區城市管理局。

“我們接到市民的投訴,派人去了三趟。但我們去了他們停,我們走了他們接着幹。”該局一位接線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接到市民投訴後,他們很重視,已經交給惠濟區迎賓路街道執法中隊處理,建議記者諮詢迎賓路街道執法中隊瞭解具體處理情況。

隨後,記者聯繫了迎賓路街道執法中隊,然而該中隊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卻否認了惠濟區城市管理局的上述說法。“人家最近夜裏都沒施工。”迎賓路街道執法中隊工作人員稱。

“我連着好幾天晚上都錄了他們施工的視頻,也和12319城建服務熱線派來的工作人員見了面,現在迎賓路街道卻說沒有施工,這上哪說理去。”聽了記者的反饋,杜先生指着手機裏的一堆視頻無奈地說。

投訴後申請公開處罰措施遭拒

法制科長稱“跟你生產生活沒關係”

“揚塵污染和夜間施工,我都跟惠濟區城管執法局反映過很多次,爲什麼問題始終處理不了?我懷疑惠濟區並沒有將處罰措施落實到位。”杜先生告訴記者,在持續投訴該工地的同時,今年4月起,他開始向鄭州市惠濟區城市管理局申請信息公開對涉事工地處罰的落實情況,但該局工作人員拒絕向其公開上述信息。

“我想看看他們是不是真正對企業進行了處罰,平時又如何對企業進行監管。”杜先生認爲,如果惠濟區城市管理局按要求對企業進行了處罰,又做到了監管工作,該工地夜間施工和揚塵污染的問題不應該如此“久拖不決”。

事實是否像杜先生所說的那樣?惠濟區城市管理局又是如何對涉事工地進行處罰的?

6月3日,記者陪同杜先生來到鄭州市惠濟區城市管理局,在該局辦公室,在得知要申請信息公開後,辦公室的“李主任”(音)讓杜先生找該局“法制科科長李寧”,稱“有什麼問題和李科長對接”。

在得知杜先生的意圖後,李科長表示,對涉事工地的具體處罰措施確實在他們這裏,但不能對杜先生進行公開。

“爲什麼不能公開?”杜先生詢問。“因爲跟你生產生活沒關係。”李科長同時稱,“你要是被處罰人就可以對你公開。”

“揚塵污染事關羣衆利益,不是應該向公衆主動信息公開嗎?何況杜先生就是舉報人,爲什麼不能進行公開?”記者追問。

“因爲你們不是合格的對象。”李科長同時稱,他們既然說了已處罰,就是做了相應的處罰,不需要再公開其他信息。

隨後,經過反覆溝通,李科長讓杜先生找該局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填寫信息公開申請。然而,這位工作人員卻表示自己“沒有信息公開申請表”,前述“李主任”更是表示,不知道什麼是信息公開申請表。

專家:嚴重行政不作爲 是對《信息公開條例》的藐視

事實上,早在2016年10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就曾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表示:“政務公開是政府必須依法履行的職責。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等事宜,政務公開就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信息公開條例》)中更是明確要求,對涉及公衆利益調整、需要公衆廣泛知曉或者需要公衆參與決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

根據《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爲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均屬於行政機關需要主動進行公開的範圍。

“法制科科長說信息公開與老百姓生產生活沒關係,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說不知道什麼是信息公開申請表,這簡直是對《信息公開條例》的藐視。”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信息公開條例》早在2007年就已經出臺,十多年來,經過中央三令五申和地方反覆強調、糾風,政府部門主動進行信息公開早已成爲通例。更何況,舉報人主動申請,而政府部門仍拒絕公開,這顯然與依法行政工作背道而馳。

“多年來,隨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斷推進,政府主動信息公開早已在全國範圍成爲常態。在鄭州市惠濟區,政府部門能給出如此傲慢的回覆,可以說十分罕見。”竹立家認爲,如今,各地政府正大力打造法制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在這種大環境下,惠濟區相關部門如此不負責任的回覆不僅凸顯了其不作爲的作風,也對鄭州市的形象造成不利影響。(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 宋迎迎/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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