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了解,今年以来,为守护好青山绿水,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控制、修复治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办理了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案件,共监督补植复绿1300余亩,督促追缴生态修复金200余万元,实现了“办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两起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应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破坏环境资源的民事责任,即在案发水域投放鱼苗修复生态环境,法庭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赣州检察

【630播报】非法电鱼“电上”被告席 判刑又判罚

6月2日上午,赣州市首例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崇义县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630播报】非法电鱼“电上”被告席 判刑又判罚

2019年6月2日上午,崇义县检察院起诉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崇义县过埠镇集市广场上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这是我市检察机关首次提起的非法电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起案件中,检察机关提出,被告人应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应承担破坏环境资源的民事责任,即在案发水域投放鱼苗修复生态环境,法庭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630播报】非法电鱼“电上”被告席 判刑又判罚

这次公开审理吸引了众多居民前来旁听,使大家对非法电鱼有了深刻认识。

据了解,今年4月17日,崇义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执法检查时,在过埠镇水域当场查获了利用自制电鱼机进行非法电鱼的被告人张某某,陈某某。因为当时正值崇义县禁渔期,案发水域属于禁渔区,且被告人使用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电击捕鱼方式,崇义县公安局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对两被告人立案侦查。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陈某某、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同时也愿意承担破坏环境的民事责任。

【630播报】非法电鱼“电上”被告席 判刑又判罚

庭审结束后,在崇义县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局以及当地干部群众的见证下,依未将两人的电鱼工具进行了拆除,两民被告人也当场在阳明湖过埠码头放流幼鱼10000余尾。

【630播报】非法电鱼“电上”被告席 判刑又判罚

据了解,今年以来,为守护好青山绿水,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控制、修复治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共办理了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案件,共监督补植复绿1300余亩,督促追缴生态修复金200余万元,实现了“办理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630播报】非法电鱼“电上”被告席 判刑又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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