蕾丝是一种舶来品。其实就是网眼组织,最早由钩针手工编织。一块漂亮的蕾丝不只是织物,它背后沉淀的是一部女性从闺阁走向社会的历史,映射了女权对于时装界的冲击。

欧美人在女装特别是晚礼服和婚纱上用得很多。18世纪,欧洲宫廷和贵族男性在袖口、领襟和袜沿也曾大量使用。

蕾丝,备受女性喜爱,在裙摆、袖边、内衣等处缠绕出浪漫风情,经久不衰。

哪个女人能拒绝了蕾丝诱惑呢?蕾丝内衣,欲迎还拒,欲说还羞。遮遮掩掩的透视效果,更显女孩肤色白皙水嫩。

不只是内衣,现在女孩们的婚纱,更是少不了蕾丝的点缀,营造出如梦似幻的魅力。

因为制作费时且用料昂贵,起初蕾丝只是藏身于闺阁之中,被太太小姐们用做内衣饰边和床褥装饰,不轻易外露于人前。直到巴洛克艺术和洛可可风盛行的16至17世纪,蕾丝才真正斩露头角。这种华丽的小花边从诞生之时开始,就注定要在欧洲大陆乃至全世界掀起一股服饰革新的浪潮。

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Queen Elizabeth Ⅰ)毕生最爱蕾丝花边制成的拉夫领饰(Ruff),时装史学者认为,伊丽莎白的衣饰是她童贞与王权以及欲望的多重象征。

蕾丝的兴起,还离不开18世纪欧洲沙龙女王——蓬皮杜夫人,是她将蕾丝带入了时尚的历史舞台。

这个女人不仅仅是美丽,还异常的聪慧,风韵,情商极高,是洛可可艺术的倡导者,而蕾丝就是洛可可甜美风格的经典装饰。

看,这就是蓬皮杜夫人的画像。

这位注著名的蓬皮杜夫人,一直是路易十五公开的情妇,在艺术发展方面起到过重要作用。她参与了凡尔赛宫的创建,在她富丽的寝宫里,到处都是极其安逸、舒适的风雅艺术品。

她的服饰中蕾丝非常多,不管是衣袖还是领口,亦或是裙摆都少不了蕾丝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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