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交通秩序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入手,开展系列创城活动,进一步营造畅通、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持续开展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在昙石山环岛、昙石山西大道、民俗园等路段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严查严处闯红灯、乱停车、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闽侯交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闽侯交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闽侯交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开展校园周边交通整治

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摸排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闽侯交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闽侯交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开展文明交通宣传

专项整治期间,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在县城主次干道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利用短信平台、微博等媒介发送安全出行提示信息。

闽侯交警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一封来自交警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文明交通是创建文明城市重要的一部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对每个市民参与文明交通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争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行人出行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 驾驶非机动车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骑车、不随意变道、不骑车带人、不加装遮阳伞,走非机动车道。

二、从我做起,争做文明行车的践行者。驾驶机动车时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乱放。驾驶和乘坐摩托车时戴好安全头盔。

三、从我做起,争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劝导交通违法,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美丽家园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闽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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