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奔馳女車主維權一事久居熱度榜,在“萬衆矚目”之下,西安利之星被罰款100萬元,女車主維權得以成功,此番維權事件,可以說是消費者羣體的一大勝利。

解氣!路虎車主維權大獲全勝,不僅拿回車款,還獲賠400萬

​如今,消費者已越來越重視自身權利,遇到不公平“待遇”,勇於與之鬥爭的案例越來越多。6月3日,武漢一位路虎車主因買到“缺陷”車輛訴訟維權,經法院委託鑑定後,車主不僅拿回了121萬的購車款,還獲得3倍賠償,總計500多萬,引起了廣泛關注。

解氣!路虎車主維權大獲全勝,不僅拿回車款,還獲賠400萬

2016年1月,餘先生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花121萬元購買了一輛路虎越野車。可是,餘先生提車後沒多久,車輛就出現了問題,輪轂突然開裂,短短10個月間,車子的4個輪轂,多個部位均有過開裂情況,多次維修後,餘先生只好來到該店,花了6000元,更換了4個輪轂。

在此之後,餘先生本以爲車輛已無大礙,便放心的開着,可沒多久,問題又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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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當天下着暴雨,餘先生開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車子突然出現D檔報警,而後便自動熄火。好在餘先生反應及時,沒有發生太大危險。

回到家後,餘先生越想越覺得不對勁,一輛好端端的豪華車,怎麼可能突然熄火?再想想過去一年間,輪轂多次開裂的事情,他越發覺得車輛存在質量問題。於是,餘先生找到銷售公司說明情況,在協商無果後,餘先生一怒之下,對該公司提起了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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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委託相關部門鑑定後,證實餘先生所購買的該輛路虎車確實存在質量問題,之前的輪轂中存在雜物、微鎖孔等缺陷,而自動熄火一事,已排除發動機涉水而損壞情況,同屬於車輛自身問題。

經法院一審判決,餘先生將涉案車輛返還給該銷售公司,該銷售公司則退還餘先生121萬購車款、363萬的3倍購車款,以及39.6萬元的其他經濟損失。對此,該銷售公司不服從判決,提起上訴。2019年5月3日,法院依法作出二審判決中,認定該公司存在銷售欺詐問題,在輪轂多次開裂,經鑑定其爲缺陷產品後,該公司對此種情況有所隱瞞,依舊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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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很多人可能存在疑問,餘先生購車時,只花了121萬,爲什麼可以獲賠這麼多?

其實,根據我國的消保法的第55條,確實會有這結果,也就是人們常說的“退一賠三”。

不過,要想得到“退一賠三”的結果,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交易發生於商家和消費者之間

2.商家存在欺詐

3.消費者主張適用該懲罰性賠償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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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消費者,若在享受應有服務或產品時,遇到以上三種情況,要勇於維護自身權益。不過,“退一賠三”雖能使消費者得到一定補償,但過程卻比較漫長。所以,在購買高端消費品時,還是應該擦亮自己的雙眼,對所購產品以及相關證書進行仔細檢查,買到讓自己滿意的產品。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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