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事實清楚後,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規定,郭某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爲,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6月3日晚,高速交警一支隊三大隊民警在轄區興縣南收費站例行檢查,在檢查一輛河南牌照的大貨車時,該車沒有停車接受檢查而是繼續往前行駛,民警感覺有蹊蹺,立即叫停該車,並將車輛引導至安全地帶檢查。

證駕不符,就是人們口中常說的“小本開大車”,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爲。而有人卻偏偏敢冒這個險,以身試法,置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於不顧。俗話說,“沒有金剛鑽,就別攬那瓷器活”,而近期在岢臨高速轄區就發生了一起“小本開大車”的違法行爲。

6月3日晚,高速交警一支隊三大隊民警在轄區興縣南收費站例行檢查,在檢查一輛河南牌照的大貨車時,該車沒有停車接受檢查而是繼續往前行駛,民警感覺有蹊蹺,立即叫停該車,並將車輛引導至安全地帶檢查。

準駕不符謊話連篇 心存僥倖難逃法網

檢查中,該貨車司機不僅一時拿不出駕駛證、行駛證,並謊稱自己忘記攜帶駕駛證、身份證等證件,反而隨車人員拿着自己的駕駛證交與民警檢查。面對民警的盤查,違法人員企圖矇混過關,最終被民警識破。經詢問,駕駛員郭某交代,其準駕車型爲B2,不具備駕駛重型半掛車的資格,但心存僥倖冒險駕車,不料還是被交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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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查證事實,民警將郭某帶回大隊違法大廳通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進行覈查。經查,駕駛人郭某準駕車型爲B2。事實清楚後,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規定,郭某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違法行爲,被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事後郭某對自己心存僥倖、鋌而走險的行爲後悔不已。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不僅僅是一句宣傳標語,貴在遵守。僥倖心理是無數相關慘痛案例的導火索,而事故發生後不能只是簡單感嘆,我們更應該從一次次血的教訓中成長,在其中得到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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