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6月3日上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申请人广西某环保材料公司支付申请人王某35万元,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和赔偿给申请人的相关补偿费用,并当场支付15万元,该工伤赔偿案件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6月3日上午,在双方当事人往和解协议上签字,被申请人当场转账后,申请人的妻子梁某将一面内容为“执行保民生,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隆安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黄遵手中,感谢黄遵法官耐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促使案件赔偿事项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倾力促和解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申请人为隆安县法院执行局法官赠送锦旗

法官倾力促和解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法官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倾力促和解 申请人送锦旗致谢

申请人当场转账履行

南宁法院网讯 “感谢黄法官的耐心和努力,尽心尽责,有了这笔钱,我的丈夫有救了!”6月3日上午,在双方当事人往和解协议上签字,被申请人当场转账后,申请人的妻子梁某将一面内容为“执行保民生,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到了隆安县法院执行局法官黄遵手中,感谢黄遵法官耐心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促使案件赔偿事项得到圆满解决。

2013年3月,王某及其妻子梁某从老家来到隆安县务工,并于当月到被申请人广西某环保材料公司从事压延机平台操作工作,工资由广西某环保材料公司发放。同年4月份,王某在压延机平台操作过程中,因平台吊笼故障,导致申请人王某及操作平台吊笼一起从6米高处坠落,致使其重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经住院治疗出院后,已丧失劳动能力,至今仍在进行康复治疗。

该案经隆安县法院一审、南宁市中院二审判决生效后,广西某环保材料公司自动履行了生效判决书规定的义务。但2018年下半年起,广西某公司没有再按时支付相关费用,且申请人王某遭遇工伤致残后失去劳动能力,妻子要在家进行护理也无法外出务工,导致家庭没有生活来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而申请人王某的生活护理费及残疾津贴是被申请人按月给付,如不能及时解决的,王某及其家庭将陷入困境。

申请人家属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被申请人未按时履行的义务,并请求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希望被申请人能体恤申请人及家属的实际困难,提前支付剩余的生活护理费及残疾津贴。

鉴于此种情况,法官多次找到广西某环保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协商,从中调解,做双方思想工作,穷尽办法解决纠纷。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6月3日上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被申请人广西某环保材料公司支付申请人王某35万元,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和赔偿给申请人的相关补偿费用,并当场支付15万元,该工伤赔偿案件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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