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6月3日上午,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由被申請人廣西某環保材料公司支付申請人王某35萬元,以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和賠償給申請人的相關補償費用,並當場支付15萬元,該工傷賠償案件得以畫上圓滿的句號。”6月3日上午,在雙方當事人往和解協議上簽字,被申請人當場轉賬後,申請人的妻子梁某將一面內容爲“執行保民生,人民好法官”的錦旗送到了隆安縣法院執行局法官黃遵手中,感謝黃遵法官耐心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和解,促使案件賠償事項得到圓滿解決。

法官傾力促和解 申請人送錦旗致謝

申請人爲隆安縣法院執行局法官贈送錦旗

法官傾力促和解 申請人送錦旗致謝

法官組織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

法官傾力促和解 申請人送錦旗致謝

申請人當場轉賬履行

南寧法院網訊 “感謝黃法官的耐心和努力,盡心盡責,有了這筆錢,我的丈夫有救了!”6月3日上午,在雙方當事人往和解協議上簽字,被申請人當場轉賬後,申請人的妻子梁某將一面內容爲“執行保民生,人民好法官”的錦旗送到了隆安縣法院執行局法官黃遵手中,感謝黃遵法官耐心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和解,促使案件賠償事項得到圓滿解決。

2013年3月,王某及其妻子梁某從老家來到隆安縣務工,並於當月到被申請人廣西某環保材料公司從事壓延機平臺操作工作,工資由廣西某環保材料公司發放。同年4月份,王某在壓延機平臺操作過程中,因平臺吊籠故障,導致申請人王某及操作平臺吊籠一起從6米高處墜落,致使其重傷,經鑑定爲三級傷殘。經住院治療出院後,已喪失勞動能力,至今仍在進行康復治療。

該案經隆安縣法院一審、南寧市中院二審判決生效後,廣西某環保材料公司自動履行了生效判決書規定的義務。但2018年下半年起,廣西某公司沒有再按時支付相關費用,且申請人王某遭遇工傷致殘後失去勞動能力,妻子要在家進行護理也無法外出務工,導致家庭沒有生活來源,家庭生活非常困難。而申請人王某的生活護理費及殘疾津貼是被申請人按月給付,如不能及時解決的,王某及其家庭將陷入困境。

申請人家屬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人未按時履行的義務,並請求法院主持雙方進行調解,希望被申請人能體恤申請人及家屬的實際困難,提前支付剩餘的生活護理費及殘疾津貼。

鑑於此種情況,法官多次找到廣西某環保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進行協商,從中調解,做雙方思想工作,窮盡辦法解決糾紛。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6月3日上午,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由被申請人廣西某環保材料公司支付申請人王某35萬元,以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和賠償給申請人的相關補償費用,並當場支付15萬元,該工傷賠償案件得以畫上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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