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美團通報開除了一批虛假報銷的員工,並要求全員自查自糾。然而不只一位員工提到,在此事發生前,很多人其實把報銷當成了一種福利,並且沒想到過這有關誠信的問題。

文 | 曾燁軒

5月初,因爲公司突然開展的一場有關虛假報銷自查自糾行動,不少美團點評員工的小長假可沒過好。

據網友爆料,美團先是於4月底內部通報了一批虛報費用被查者,然後要求員工進行自查,如有違規情況,在4月29日到5月4日間主動申報。此消息一出,曾經有過“黑歷史”的員工難免內心忐忑,畢竟那些上通報名單的,有人因虛報加班打車費遭警告,有人甚至因虛報了一頓30元餐補而丟了工作。而在此之前,美團曾經也有員工因代打卡被開除。

在脈脈匿名區,不少認證爲美團員工的用戶表示,所謂虛假報銷在公司裏不算罕見操作,較起真兒來,很多人都或多或少做過。

相關討論也持續熱烈了十來天,尤其在最終處理結果未出前。一些表示公司這種處罰過重,而開展的自查行動更是打擊士氣;一些則表示此前風氣確實不好,支持公司嚴抓;有的主動認錯,只是憂心忡忡因此影響績效甚至丟了飯碗;有的即使清白,卻質疑公司是否以後會拿更多類似上綱上線的理由辭退員工;更多的員工,可能沒有犯錯,也並不覺得這會有什麼大事。

但不管怎麼說,5月11日,那些最終自查卻也對處置惴惴不安的人也可以稍鬆了一口氣——公司大赦天下了。

根據美團點評向界面展示的“虛假報銷員工自查自糾處理決定”內部信全文,該公司對如實申報並及時退還弄虛作假所得款項的員工從輕處理,給予警告,不對內對外通報名單,不影響績效和晉升。對於部分因爲不清楚替票流程而輕微違規的同學,免予處罰。

“這些同學能夠主動自查自糾,體現了他們知錯能改的勇氣,也體現出他們對公司的信任。公司愛惜人才,珍惜信任。”美團陽光委員會在信中表示,將4月28日定爲每年的“文化價值觀宣傳日”,同時將本次自查自糾活動退還的款項,並追加3倍經費,合計作爲初始資金,設立內部“文化價值觀基金”,用於獎勵文化價值觀榜樣和突出貢獻者。

至於調查出的實際情況如何?可以說雖然不算太嚴重,卻也還是不能忽視。

看看美團提供的官方數據,這次虛假報銷自查自糾行動共收到440員工的自主申報,初步統計涉及虛假報銷金額32萬餘元。是一個什麼概念呢?界面從美團處得知,該公司員工目前約有4萬餘人。也就是說,估摸91人中有一個在報銷問題上有過某種程度的違規。如果平均算下來,每人差不多是七百多塊。而有美團員工介紹,具體報銷是從2017年9月1日開始查起。

據美團官方給界面的回應,虛假報銷指的是沒有真實發生的費用。而反腐、誠信,想必在近年來互聯網公司一次次“陽光職場”的行動中讓人印象頗深。那爲什麼這次查報銷的行動還是引起了不少員工震驚,並且確實也存在了一定數量上的違規者?

對比一些員工給出的虛假報銷的理由和對此的認知,我們還是有幾點發現。

有的比較好理解,一定程度上的違規是爲了彌補某些原因導致的報銷困難。例如“有時加班不好打車就坐了地鐵,拿平時自己打車的票補”,又或是“公司打卡器間歇性失靈沒有把加班工時算上,系統顯示18點多下班,不甘心承擔150多的打車費”等。

對於這些員工來說,即使同意自己做法有錯,也覺得內心有些委屈或不平衡,甚至已開始準備離職。“要是虛報30元加班餐補就要被開除,處罰也太過重了”、“工作7年,來美團3年,第一次被當作罪犯”、“爲了公司加班加點幹活,最後給了這個結果”……

美團自己似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內部信顯示,公司管理層覆盤反省,這些弄虛作假行爲,表面上看問題在員工,根源主要在於公司日常管理的缺失不足。例如財務報銷制度、IT流程不同程度存在讓員工容易犯錯的不足和風險,因此也會做更多優化改進;此外,公司也承認“監察初期查處動作比較僵硬,沒做到既依規辦事,又體現員工關懷”,而這可能導致了部分員工心理反彈。

但真要挑出來說道說道的一點是,不只一位員工提到,在此事發生前,很多人其實把報銷當成了一種福利,無關誠信

這挺值得玩味的。可以由此聯想到《怪誕行爲學》一書中,身爲行爲經濟學家的作者丹·艾瑞里曾拿企業報銷的不誠實情況來舉例並提出:“問題不在於東西的價值,或者害怕被查出,而在於人們自己是否能夠把這筆開銷理所當然地納入合法的業務費用中。”

在一項研究裏,丹·艾瑞里和其研究夥伴發現,從人們爲開銷舉出正當理由的能力來看,費用報銷情況各有不同。例如,花5美元爲一個漂亮的異性買個杯子很明顯是不行的,但在酒吧裏給她買一杯8美元的飲料就很容易找出正當理由。

對業務費用開支的另外一些調查也發現相似的藉口。比方家住在紐約的商界人員,如果在舊金山機場或其它離家較遠處給孩子買禮物作爲費用報銷,就比在紐約機場買或從機場回家的路上買更覺得心安理得。

在丹·艾瑞里看來,只要有機會,人就會作弊,尤其在離現金一步之遙的時候。但奇怪的是,多數人對此並無察覺。“因爲我們擅長於把自己細微的不誠實想法和做法合理化,所以我們通常很難清楚地確定非金錢事物對作弊的影響。例如拿一支鉛筆,我們可能推斷辦公用品是對員工的一部分補助,或者拿一兩隻鉛筆之類的事人人都會幹。”

這些是不是和美團員工這次的一些做法和理論有那麼點相似?先不論其是否合乎邏輯:

“若外面人讓你泄露同事電話或公司代碼,你有誠信的話給多少錢都不會幹吧?報銷不同,從入職到這次風暴職前,對於這是高壓線聞所未聞。之前手機打卡範圍超大,車票報銷審覈極松,讓人把這個當成了一項公司的唯一福利,報銷起來比較隨意。”

“如果早點使用打車軟件企業版,加班性價比不那麼低,員工也不會心裏不平衡,找其它不正直的路子。”

“有些人特意在公司待到點再走,比如混一陣健身房,就可以蹭個加班打車報銷。”

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費用報銷就是離現金有一步或幾步之遙。儘管這些自查者裏絕大多數都仍是正直的人,其中也極少會真正去涉及貪腐,但就好比當年那些中秋節編小程序搶內部月餅的阿里工程師一樣,在沒有明確的紅線警示時,一時間可能都不會想到將自己的行爲與誠信等道德準則掛鉤在一起。

再深究下,這次自查者中平均每人虛假報銷額度是700多元。而當說起之前那批被開除的員工時,有不少評論表示,主要要怪他們太貪報得太多,因此活該。似乎前後兩者被劃分了開來。這也能在丹的實驗裏找到解釋,所謂的“好人”——那些講道德並自認爲有操守的人們,心裏有不想逾越的不誠實界限。絕大多數情況下,即使對於非現金的貨幣,也能把持住作弊的程度和界限。他們中大多數的意識中有一個臨界點,呼喚他們在此停手

這麼說來,從虛假報銷此類“小作弊”就引申判斷此人已犯失信大忌,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可能算有些上綱上線,但同時也不能否認,再小,也可以被公司認定爲作弊。

當然,如果一家公司對這點在乎,那麼可以並應該告知員工規範,提前提醒,以防某些人甚至是無意識地踩線。此外,即使員工本身有不誠信行爲的錯誤,對於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仍需要考慮他的錯誤行爲是不是符合嚴重違反了單位合法有效的規章制度。而事實上,已經有不少公司在報銷問題方面有了明確禁令和處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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