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名爲“釋放激情”的QQ羣異常活躍,幾百人同時在線,言談露骨,視頻、圖片不斷上傳下載,這樣的QQ羣還不止一個……近日,西寧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循線深挖,偵破一起特大系列網絡傳播淫穢物品案,最終排查發現涉案羣組25個、涉案羣主及管理人員80餘人、涉案羣組成員5200餘人。


西寧警方偵破特大系列網絡傳播淫穢物品案!涉案羣主及管理人員80餘人

(網絡配圖)

成爲QQ羣主

家住西寧市城北區的曾志,無固定職業,40多歲沒有結婚也沒有固定的交往對象,爲了打發時間,他經常在家中上網聊天。2018年11月初,他通過QQ聊天軟件加入了一個交友羣。 “你已是羣成員了,點擊修改羣暱稱。”在發送了加入羣聊申請後,不一會兒,曾志就收到了驗證消息成功入羣。加入QQ羣后,曾志發現這個羣內人數衆多,成員也十分活躍。

進入QQ羣后,曾志經常看到一些羣成員發佈淫穢圖片、文章、視頻等,性格外向的他加入QQ聊天羣后,因說話幽默發言積極,於是羣主將他設置爲管理員。後羣主退羣,曾志就成了新的羣主。平日裏,QQ羣除了正常聊天外,有一些羣成員經常發佈一些淫穢圖片、文章、視頻等,還有一些羣成員出售性用品、藥品等,有時還有人會發布一些組織賣淫信息。偶爾也會有羣成員組織大家出去聚會,曾志從沒有參加過此類聚會,對於羣裏發佈的一些不良信息,作爲羣主,曾志偶爾也會管理一下。

QQ羣裏還有3名管理員,曾志不認識他們,將3人設置爲管理員也是因爲3人表現積極,或者主動要求後,曾志便將他們設置爲管理員。就這樣,曾志當了一年多QQ羣主,QQ羣裏的成員越來越多。今年2月25日,曾志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城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偵查發現端倪

2018年10月,城中警方發現多個以我省網民爲主的QQ羣、微信羣存在傳播淫穢圖片、文章、視頻等現象。針對這一情況,城中警方經過細緻摸排,及時將獲取的電子證據提交有關部門,經鑑定,發現羣文件內的視頻文件均爲淫穢色情電影及短視頻。經查,相關聊天羣內還存在銷售假藥、販賣毒品,組織賣淫等行爲。

爲充分收集證據,城中警方抽調56名民警成立“2·25”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通過摸排、提取固定證據、深挖案件線索和研判,民警發現與這個“釋放激情”的QQ羣一樣,其他24個羣內各種不堪入目的色情圖片和淫穢視頻經常出現。羣內成員相互交流的語言低級下流。聊天羣內成員採取通過境外網站下載上傳百度雲盤、115雲盤等互聯網雲數據存儲空間等方式傳播淫穢視頻,並用手機下載保存後在同類型羣組間轉發。

經專案組民警整理,最終排查發現涉案羣組25個、涉案羣主及管理人員80餘人、涉案羣組成員5200餘人,出具電子勘驗報告25份,並在第一時間前往省內外15個州、地、市,抓獲犯罪嫌疑人62人,其中取保候審40人、逮捕18人,行政拘留4人。

目前,本案中20餘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至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其餘人員正在陸續起訴中。

進羣方式多樣

民警訊問中,犯罪嫌疑人王傑供述了他的涉黃經歷。“第一次看很害羞,臉紅心跳,但看後很興奮。”2018年12月,王傑在QQ上看到別人發過來一個二維碼,“掃描二維碼,看你想看的。”看到這樣的介紹,王傑便掃描了二維碼,結果發現自己進了一個QQ聊天聊,這個羣裏有人會分享一些淫穢視頻,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他點擊觀看,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經常在羣裏跟羣友們交流圖片和視頻。慢慢地他不滿足於觀看別人發的視頻。爲了方便,也爲了更有效地集中人氣,他建了一個QQ羣,將自己看過的、收集的淫穢視頻、色情圖片上傳到QQ羣裏,和羣友“分享”。據民警介紹,一些人入羣都是通過在其他羣內掃描二維碼進入的。

一傳十十傳百,王傑創建的這個QQ羣人數越來越多,大家幾乎都是衝着他發佈的視頻而來。看到“傳黃”成果這麼顯著,王傑勁頭更足了,他每天不遺餘力地從各種渠道獲取大量色情視頻資源。2月25日,王傑因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城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文內人物均爲化名)

案件點評

做好羣主當好羣管理員

■ 夜爾

隨着互聯網的發展、普及,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問題也日益突出。目前利用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成爲公害,犯罪嫌疑人利用網絡傳播淫穢物品謀取不當利益,污染網絡空間,敗壞社會風氣,擾亂文化市場秩序,踐踏道德法律底線,危害廣大羣衆特別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須堅決制止、嚴厲打擊。只有堅持不懈地整治傳播淫穢色情犯罪行爲,發現淫穢色情信息及時清理,毫不手軟,動真碰硬,查處觸碰“紅線”、越過“底線”的企業或個人,才能形成震懾,持續推動網絡空間清朗。

本案中的QQ羣或微信羣主及管理員被抓後,他們都十分不解,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並沒有傳播或者大量傳播淫穢視頻、圖片或者文字,怎麼會觸犯法律,因爲他們所建立的羣組是用於傳播淫穢視頻、圖片、文字等,且羣成員已經超過了30人以上。此案告訴我們,建立QQ羣或者微信羣只要你是羣主或者管理員,都有管理好羣的責任,如發現有人在羣內傳播不良信息,需立即制止或者解散羣。

網絡漸漸成爲我們的日常生活,作爲羣主,應積極履行管理的責任,羣管理員要配合好羣主對羣的管理工作。首先要在源頭上杜絕不相關人士進羣,可以開啓“羣聊邀請確認”功能,防止羣成員隨意拉人進羣。並設置羣公告,讓每一個進羣的人第一時間瞭解羣規。其次,日常管理中,羣主可以設置羣管理員幫忙管理維護,羣主和羣成員協作配合,第一時間提醒違規者撤回消息,警告無效後可踢出羣,情況嚴重及時報警處理。


來源/青海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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