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試圖解釋這一現象的觀點,引援歷史上和現代也可能發生的一些個案,認爲造成人體自燃的原因包括球狀閃電引起、靜電引起、燈芯效應、體內酮體過多等。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爲,脂肪能夠燃燒早就已經是衆所周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有記載的“人體自燃”的事件中,肥胖者佔有很大的比例。

  人體自燃現象,是科學家們至今都無法完全解釋的一種超常現象,在全世界都有案列,這個不解之謎困擾了人們數個世紀。受害者就同漫畫人物“惡靈騎士”一般,從身體裏面燃燒着地獄烈焰,難以撲滅,直至粉身碎骨 。接下來,編者帶你們探究這地獄之火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一、人體自燃簡介

 

  人體自燃或人體自焚描述的是一種超常現象,即人體可在沒有與任何火源接觸下,體內突然起火,甚至可以燒化爲灰燼,但周圍的東西(包括可燃物體)卻可以不被燒掉。不過,這現象的存在性和科學性卻引起不少爭議。試圖解釋這一現象的觀點,引援歷史上和現代也可能發生的一些個案,認爲造成人體自燃的原因包括球狀閃電引起、靜電引起、燈芯效應、體內酮體過多等。

 

  二、人體自燃案件

 

  1、最早的記載: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法國的一份醫學資料上。法國人 Jonas Dupont發表了一個關於人體自燃的案子,有個叫Millet的巴黎人,躺在草墊牀上化爲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根指骨,但草墊牀、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死在地板上,好像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

 

探究人體自燃之謎,如同惡魔騎士般的地獄烈焰

  探究人體自燃之謎

  2、1949年12月15日,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一個53歲、名叫科特里斯的婦女在家中被燒死了。曼徹斯特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那具不像人形的恐怖屍體躺在房間的地板上,可是房間內的物體卻沒有遭到絲毫破壞,而且壁爐也未曾使用過,甚至在其他地方也找不到火種。美聯社報道說:“該婦人在燃燒時一定像個火球,但是火焰卻沒有燒着她家裏的任何木料。”這事實令人驚詫。

 

探究人體自燃之謎,如同惡魔騎士般的地獄烈焰

  探究人體自燃之謎

  3、1951年佛羅里達州聖彼得堡的利澤太太被人發現在房中化爲灰燼,房子也是絲毫未受損壞。在這個案件中,調查人員使用各種現代科學方法,以確定這一神祕意外的來龍去脈。可是,雖然有聯邦調查局縱火案專家、消防局官員和病理專家通力合作研究,歷時一年仍然沒有把事件弄清楚。在發生事故的現場除了椅子和旁邊的茶几外,其餘傢俱並沒有嚴重的損毀,可是在屋內卻出現了一種奇怪的現象:天花板、窗簾和離地4英尺以上的牆壁,鋪滿一層氣味難聞的油煙,在4英尺以下的牆壁卻沒有。

 

  椅子旁邊牆上的油漆被烘得有點發黃,但椅子擺放處的地毯卻沒有燒穿。此外在10英尺外的一面掛牆鏡可能因爲熱力影響而破裂;在12英尺外梳妝檯上的兩根蠟燭已經熔化了,但燭芯依然留在燭臺上沒有損壞;位於牆壁4英尺以上的塑料插座也已熔化,但保險絲沒有燒斷,電流仍然暢通,以至於護壁板的電源插座沒有受到破壞。與一隻熔化了的插座連接的電鐘已經停擺,上面的時間剛好指在4點20分。當電鐘與護壁板上完好的插座連接時,仍然可繼續走動。附近的一些易燃物品如一張桌子上的報紙以及檯布、窗簾,卻全部安然無損。

 

  4、1959年一個秋天的夜裏,倫敦市區的一個狂歡的小舞廳裏忽然響起一聲驚叫,人們看到一名20歲的年輕人,慌張地看着面前的一支正熊熊燃燒着的巨大火柱。與這位年輕人伴舞的女友忽然發生了自燃。有人飛速地找來了滅火裝置,可是在這使人望而生畏的藍色火炬面前,救火裝置一點作用都不起,只得眼巴巴地望着她變成了骨灰。

 

  5、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爲老人尚未起牀,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錶。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喫一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裏面的景象使他毛骨諫然。

 

  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爲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佈死者因在牀上吸菸,睡着後衣服着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在那裏失去知覺,被火燒成灰燼。

 

  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體化爲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鐘,再經過華氏1800度高溫燒60-50分鐘。即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最嚴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製框架也會熔化的。

 

  三、事件推論

 

  1、由於酗酒所致

 

  曾有人認爲,“人體自燃”是由於人體含過量的酒精所致。他們注意到,大多數死者在死前都大量飲酒,因此,他們認爲酒精在體內組織堆積,能增加人體的可燃性。有的人還主張酒精在體內分解後,釋放出氫氣或其他可燃氣體。但是19世紀化學家巴龍·賈斯特斯·馮·列比格用實驗證明此說法不可能,尤其使肉體燃燒並達到焚化程度是難以實現的。在一項實驗中,一隻老鼠被在酒精中浸泡了一年之後點燃,其皮膚和表層肌肉都被燒燬,但是內部組織和內臟並未受影響。對博物館中那些在酒精中浸泡的時間更長的動物標本所做的實驗,也得到了相同的結果。

 

  2、脂肪過多

 

  也有人認爲,“人體自燃”是人體脂肪過多的原因。支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爲,脂肪能夠燃燒早就已經是衆所周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有記載的“人體自燃”的事件中,肥胖者佔有很大的比例。但是這種說法也難以自圓其說,因爲同樣在記載中,有不少的遇難者卻並非肥胖者。而且早在19世紀末期,有幾位醫生就曾聲稱不明白水分含量多而脂肪含量相當少的人體爲什麼會着火。

 

  還有人提出了種種奇談怪論試圖解釋“人體自燃”,例如說人體腸道內充滿可燃的氣體、人體組織內含有磷之類的可自燃的化學元素、體內核物質發生大爆炸、外星人發射死光、類似於“氣”的體內神祕能量的爆發甚至是由於“怒火中燒”。有兩種解釋有些科學依據,那就是“靜電說”和“燈芯效應”。

 

  3、靜電引起

 

  還有一種觀點認爲“人體自燃”是由靜電引起的。人體能夠產生幾千伏的靜電,某些人甚至能高達3萬伏。這些靜電通過毛髮放掉,在正常環境中是無害的,但是在某些極端的環境中,比如在周圍充滿可燃物質的工地,人體靜電放電就可能導致爆炸。但是,在目前情況下,這類爆炸雖然發生過多起,卻沒有一起是像“人體自燃”那樣,人體被炸得粉碎,而房間、傢俱的受損程度卻很小。因而,“靜電說”能否成立還有待證實。

 

  4、燈芯效應

 

  當前,學術界較爲公認的一種解釋是“燈芯效應”(也稱做“蠟燭效應”)。這個解釋在大約100年前就已被提出,當今得到了越來越多的證據的支持。“燈芯效應”(wick-effect)是一個最有力、有證據及實驗支持的解釋。這個理論可以解釋上面所歸納的“人體自燃”的特徵。科學家們用豬裹着毛巾進行了實驗,結果證實了這項說法的正確性。

 

  關於“人體自燃”原因的推論還有很多,但是到目前爲止,科學家們仍然沒能找到可以得到廣泛認同的解釋。針對這個問題,記者日前採訪了中國科普協會的郭正誼教授。

 

  四、專家認爲人體自燃現象不存在

 

  ———專家觀點———

 

  觀點一:“人體自燃”是不存在的

 

  郭正誼教授認爲所謂的“人體自燃”是不存在的。人們之所以會產生這樣的誤解,主要是因爲產生燃燒的原因不是很明顯而已。

 

  觀點二:“自燃”現象可能是“球狀閃電”造成的

 

  而對於那些原因實在無法調查清楚的“自燃”現象,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球狀閃電”造成的。郭正誼教授解釋說:“球狀閃電”像是一個大火球,在田野林間飄飄忽忽,忽高忽低地移動,常使夜間行路的人大驚失色。“球狀閃電”能穿過門、窗的縫隙升堂入室、鑽進人家裏,飄來飄去像幽靈似地跟隨路人。它有時發生爆炸,毀壞建築物,造成人畜傷亡。它在行經的沿途,遇到任何障礙物時無堅不摧,卻又不燒壞周圍的可燃之物。球狀閃電爆炸時釋放出的能量,約相當於10公斤TNT炸藥爆炸時放出的能量。而且當“球狀閃電”消失後,一般無任何氣味。

 

  “球狀閃電”自身的存在與否以前也一直困擾着科學家們。但是俄羅斯科學院聖彼得堡康斯坦丁核物理研究所專家在研究中發現,“球狀閃電”由呈陽性的氫離子和呈陰性的氫氧基離子構成,“球狀閃電”中的這些離子被水汽包裹着,水分子能夠阻止兩種離子結合到一起,從而使得“球狀閃電”能夠存在一些時間。根據這種特點,他們在實驗室中製造出了“球狀閃電”。

 

  因此,郭教授指出,“人體自燃”並不存在,科學能夠做出的這種解釋依然是由外界因素造成的,依然屬於“他燃”。但是,這個解釋還是沒有得到科學界的廣泛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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