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扩大放贷范围,胡玉等人以“校园贷”名义对高校学生实施非法放贷,在借款学生无法按期还款或无力偿还时,逼迫他们充当非法放贷业务员在高校扩展非法放贷业务,牟取利益。为索取非法债务,胡玉等人持虚假借条上门索债,采用言语威胁、纠缠、滋扰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非法债务,并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借款人及周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坏村居环境,造成周边群众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人民网合肥6月5日电 6月5日上午9时,由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胡玉等12人“校园贷”涉黑犯罪集团案件在大通区法院开庭审理。

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从淮南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是淮南市级挂牌案件,也是淮南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首例涉黑“校园贷”案,同时也是该市查办的首个高学历涉黑犯罪集团案件。

据悉,该团伙12名涉案成员中,有1名是硕士研究生文化,6名为大专以上文化,平均年龄26岁。团伙组织者和领导者胡玉、杨磊、毋淮峰均擅长互联网IT技能,其中胡玉是一名IT工程师,杨磊为一家世界500强公司职员。毋淮峰是该团伙学历最高的,曾获得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三等奖,并担任安徽某信息技术公司高管。

让人想不到的是,几名拥有高智商、高学历、高技能的“三高”人才,却走上了一条纠集无业青年实施“套路贷”犯罪,坑害高校学生的涉黑之路。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犯罪嫌疑人胡玉等人以海阔金融公司名义实施非法放贷,攫取高额经济利益。通过让借款人签订双倍甚至更高金额的借条等,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通过转账形式制造交易流水,强迫借款人签订虚假借条、收条,以“续期费”、“逾期费”等名义从借款人处收取高额费用。

为索取非法债务,胡玉等人持虚假借条上门索债,采用言语威胁、纠缠、滋扰等手段逼迫借款人偿还非法债务,并对借款人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借款人及周边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破坏村居环境,造成周边群众恐慌,社会影响恶劣。

为扩大放贷范围,胡玉等人以“校园贷”名义对高校学生实施非法放贷,在借款学生无法按期还款或无力偿还时,逼迫他们充当非法放贷业务员在高校扩展非法放贷业务,牟取利益。胡玉等人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涉及本市高校多名学生,造成2名学生退学、5名学生休学的严重后果。

大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犯罪集团组织成员分别或共同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抢劫罪分别追究组织成员的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胡玉、杨磊、毋淮峰等11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韩震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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