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離奇的詐騙案日前在寧波市鎮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的一年半時間裏,作爲犯罪嫌疑人的羅家濤一夥,以合作爲由聯繫8家企業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作爲支付手段,代其從境外公司進口貨物,並在此過程中涉嫌通過詐騙手段將貨物私自出售,涉案金額高達4.44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8家企業均具有國企背景。在遭遇詐騙的同時,不少企業又被貨物出口方邏各斯以未按約定開具90天遠期信用證爲由告上了法庭。而邏各斯爲“杉杉系”旗下公司,並與羅家濤一夥控制的甬久商貿合作關係緊密。

羅家濤一夥爲何專門挑具有國企背景的企業進行詐騙?邏各斯爲什麼對90天的遠期信用證念念不忘?這種以貿易爲幌子、以融資爲目的貿易模式爲什麼被國資委明令禁止?隨着調查的深入,一起“融資性貿易”的大案浮出水面……

□本報記者任明傑歐陽春香

“空城計”偷天換日

2015年年初,通過一名叫作季玲的女子牽線,甬久商貿的老闆羅家濤找到中國力源,稱有意與後者合作開展代開信用證和代理進口業務。

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相關判決書發現,具體的合作模式是:甬久商貿向中國力源支付20%-30%的保證金,由中國力源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作爲支付手段,代甬久商貿從境外的邏各斯公司進口塑料粒子。到港後,塑料粒子存放在第三方公司泛海國際的倉庫,待甬久商貿支付貨款後,力源開具出倉通知單允許塑料粒子出倉。

中國力源覺得這種合作模式可行。但問題是,中國力源並不具備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的資質。於是,中國力源找到了上市公司金隅集團全資子公司金隅商貿,由金隅商貿具體負責代開信用證和代理進口塑料粒子的工作。

中國力源相關負責人張麗(化名)向中國證券報記者介紹,“我們一共簽了九單合同,第一單執行的比較順利。但從第二單開始,甬久商貿就出現了延遲支付信用證保證金和貨款的情況。到了2015年10月底,有客戶去倉庫驗貨時被保管方拒絕。”

預感大事不妙的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急忙前往寧波進行覈實,結果發現,價值數億元的塑料粒子不翼而飛。於是,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趕緊在寧波當地報案。經公安機關查明,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掉入了羅家濤一夥精心編造的騙局。

中國證券報記者通過庭審瞭解還原了羅家濤一夥涉嫌犯罪的事實過程。

羅家濤一夥爲實施詐騙,成立甬久商貿,在未支付相應貨款和未取得貨權轉讓的情況下,將塑料粒子私自出售,並多以低價拋售。羅家濤一夥將所得貨款部分用於償還被害單位所欠的貨款,部分用於公司和個人支出、歸還個人債務、支付中間人好處費等。

而作爲牽線人的季玲則充當了幫兇的角色。中國證券報記者從相關途徑獲悉,羅家濤稱,季玲幫忙聯繫了力源公司,賣掉塑料粒子的貨款,她也從中獲得巨大利益。

問題是:塑料粒子存放在第三方公司浙江外運寧波泛海國際貨運公司的倉庫,在沒有支付貨款和拿到金隅商貿出具的出倉通知單的情況下,羅家濤一夥是無權提取存放在倉庫裏的塑料粒子的。他們是如何偷天換日將數億元貨值的塑料粒子拿去出售的呢?

經查明,所謂的第三方倉庫,竟然是羅家濤一夥使用僞造的公章、合同專用章、營業執照等材料,將自己控制的倉庫假冒成了泛海國際的倉庫,以便監守自盜。爲了以假亂真,羅家濤一夥甚至還爲存放在“泛海國際”的貨物買了保險。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在中國力源員工對倉庫進行考察及和金隅商貿對倉庫貨物進行檢查時,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姜驥就假冒泛海國際倉庫經理接待他們,季玲與之相互配合“瞞天過海”。

不過,羅家濤一夥的騙局並非天衣無縫。倉庫可以假冒、公司名稱可以假冒、公章可以假冒,羅家濤甚至還安排人假冒泛海國際的員工與金隅商貿簽訂了倉儲協議和報關協議,但唯獨有一樣東西沒法假冒,那就是銀行賬戶。

中國證券報記者拿到的一份中國銀行開具的《國內支付業務收款回單》顯示,2015年7月7日,金隅商貿向甬久商貿控制的賬戶打過一筆104萬元的賬款。但是,收款人名稱卻不是“泛海國際”,而是寧波浙泛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羅家濤一夥露出了馬腳,但金隅商貿方面卻疏忽了。

更令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感到喫驚的是,他們代理進口的塑料粒子甚至都沒有入庫就被羅家濤一夥私自賣掉了。

金隅商貿的員工曾多次前往倉庫進行盤查,並沒有發現異常。既然塑料粒子早在報關之前就被羅永濤一夥私自賣掉,倉庫裏堆積如山的塑料粒子來自哪裏呢?

中國證券報記者瞭解到,在金隅商貿的員工盤貨之前,倉庫人員就從外面借點或買點塑料粒子放到倉庫,數量完全不足。實際上,僅外面一圈堆着是塑料粒子,中間是空心的。羅家濤一夥爲了掩人耳目,騙過金隅商貿的盤查人員,特意在塑料粒子上面蓋上了苫布。而塑料粒子化學成分穩定,露天擺放都沒問題,完全沒必要蓋上苫布。

據查證,在羅家濤一夥構建的驚天騙局中,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並不是唯一的受害者。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羅家濤一夥以相同的模式,從包括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在內的8家公司,共計騙得貨值4.44億元的塑料粒子。

事已至此,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原本以爲待警方查明案情後追回損失就行了,但事情的後續發展遠遠超出了他們的想象。

“杉杉系”浮出水面

就在中國力源和金隅商貿爲遭遇詐騙頭疼不已的時候,2016年5月20日,金隅商貿又被塑料粒子出口商邏各斯告上法庭,腹背受敵。

邏各斯的理由是,金隅商貿沒有按照約定,在2015年8月5日前開出90天遠期信用證,請求法院判令金隅商貿向其支付違約金110.24萬美元。這起案子在2017年1月18日和2018年1月10日進行了兩次庭審。最終,邏各斯的訴訟請求被法院一審駁回。2018年4月28日,二審在寧波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一個有意思的細節是,金隅商貿在一審訴訟答辯時指出,邏各斯是杉杉物產在境外設立的公司,杉杉物產與甬久商貿存在長期合作。金隅商貿在二審訴訟答辯時進一步指出,邏各斯提交的關於貨物轉賣給第三方的證據顯示,邏各斯上游的賣家和下游的買家,也是“杉杉系”境內外的關聯公司。

中國證券報記者從中國力源得到的一份簽訂於2015年9月25日的《購銷合同》顯示,杉杉物產的全資子公司杉杉鴻志欲從中國力源手中購買一批貨值5087.52萬元的塑料粒子,並於2015年9月28日支付了1700萬元的預付款。

“這批塑料粒子是幫甬久商貿代理進口的。當時甬久商貿遲遲不交付信用證保證金和貨款,我們正着急的時候,杉杉鴻志主動找了過來,說這批貨他們要。我們當然很樂意有人替甬久商貿接盤。”張麗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但是,隨着甬久商貿東窗事發,這筆交易最終流產。爲此,杉杉鴻志起訴中國力源,法院判定中國力源償還杉杉鴻志的1700萬元的預付款,同時向杉杉鴻志支付340萬元的違約金以及29.6萬元的律師費。

問題是:既然邏各斯是杉杉物產在境外設立的公司,杉杉鴻志又是杉杉物產的全資子公司,杉杉物產“自買自賣”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在整個的貿易鏈條中,杉杉物產與甬久商貿又是什麼樣的關係?

中國證券報記者通過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以及實地調查發現,通過類似的代開信用證和代理進口貿易模式,被邏各斯以信用證違約告上法庭的公司遠不止金隅商貿一家,而且大多數公司以敗訴告終,其中就包括廣州的中民飛。

中民飛相關負責人王剛(化名)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2015年4、5月間,也是通過這位名叫季玲的女子牽線,甬久商貿聯繫上了中民飛,稱有意進行代開信用證和代理進口合作。而貨物的出口方,同樣是杉杉物產在境外註冊的公司邏各斯。

王剛發現,甬久商貿與杉杉物產的關係非同一般。

2015年6月23日,甬久商貿通過郵件向中民飛發送了兩份邀請函,分別爲甬久商貿和杉杉物產邀請中民飛考察並洽談業務,上面蓋有甬久商貿和杉杉物產的公章,郵件還附有甬久商貿提出的代辦信用證和代理進口的合作方案介紹。

“當時,甬久在合作方案裏有意渲染杉杉物產是他們的主要供應商,稱他們40%以上的業務是與杉杉物產合作的,劉春梅是杉杉物產此項業務的負責人。爲了讓我們放心合作,羅家濤和劉春梅還安排我們前往寧波進行了考察。”王剛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隨後的8月10日,中民飛與甬久簽訂了《代理進口協議》。8月11日,中民飛又與邏各斯簽訂了《買賣合同》,約定中民飛向邏各斯購買貨值485.89萬美元的烯烴類貨物,並於8月18日前開出90天遠期信用證,後來雙方將開證日期延遲至9月15日前。

“簽完合同後,劉春梅就不斷催促我們儘快開立90天的遠期信用證。但我們多次向她覈實貨物信息、到達港口和到港日期等信息時,卻一直沒有得到真實的情況反饋。加上我們對這種代理開證的合法性有所顧慮,最後沒有給邏各斯開立信用證。”王剛表示。

與金隅商貿等被捲入甬久商貿驚天騙局的8家公司不同的是,由於在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的問題上出現了卡殼,中民飛最終沒有幫甬久商貿從邏各斯代理進口烯烴,從而幸運地躲過一劫。

但是,與金隅商貿一樣,中民飛同樣被邏各斯以信用證違約爲由告上了法庭。邏各斯請求法院判令中民飛賠償因爲信用證違約而產生的貨物轉收差價、滯報金、報關費等一系列損失,以及因損失產生的利息,共計1820.5萬元。

中國證券報注意到一個細節耐人尋味。在庭審中,中民飛出具的證據顯示,早在2015年7月7日至8月1日期間,合同項下的貨物就已經全部到港。但是,8月31日,邏各斯卻通過郵件告知中民飛,貨物將於9月10日前到達上海港、寧波港。

讓中民飛難以理解的是,既然在簽訂《買賣合同》之前,合同項下的貨物就已經全部到港,完全是現貨,並非專門進口,邏各斯卻要求其賠償滯報金、報關費、堆積保管費、港口作業包乾費、滯箱費等一系列損失。

一個更大的疑問是:既然貨物早就到港了,杉杉物產爲什麼要對中民飛隱瞞貨物的實際到港信息?同時,貨物已經到港就不存在進口問題,杉杉物產卻催促中民飛給邏各斯開具進口貨物所需的90天遠期信用證,豈不是多此一舉嗎?

排除種種迷霧,杉杉物產的真實目的到底是什麼?5月17日,中國證券報記者多次致電杉杉物產,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向領導彙報以後回覆,但截至發稿前並未回覆。

融資性貿易陰雲

王剛一針見血地指出,在整個貿易鏈條中,杉杉物產的真實目的並不是貿易,而是拿到中民飛等代理公司開立的90天遠期信用證後,去進行融資。

他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爲了應對邏各斯的訴訟,中民飛在整理過往的民事判決書的過程中發現,邏各斯作爲原告的多起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均通過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而實現融資目的。

這種融資模式對於很多業內人士來說並不陌生,即“融資性貿易”。這就是杉杉物產對90天遠期信用證念念不忘,甚至不惜隱瞞貨物真實到港信息,而要中民飛爲其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的原因所在。

有業內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融資性貿易主要有7種模式,“邏各斯-代理公司-甬久商貿”構建的貿易閉環被稱作“委託採購”模式。此外,還有托盤貿易、循環貿易、質押監管、倉儲保管、保稅倉、保理等模式。

中國證券報記者梳理案件過程中留意到一個有意思的情況:被羅家濤一夥盯上的公司,國泰華盛、國泰盛大、金隅商貿、上海海外、廈門國際、東方國際、舜天漢唐、重慶外貿、中民飛,無一例外都具有國企的背景。

“當時,甬久商貿找到我們時也是看到我們的名字是‘中’字頭,以爲我們有國企甚至央企背景。”張麗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但我們不做貿易,沒有大宗的流水,也沒有這種融資需求,所以纔去找金隅商貿。”

那麼,羅家濤一夥爲什麼專挑具有國企背景的企業進行詐騙?

“開立信用證需要保證金,如果在銀行有授信,最少只需要交10%的保證金就行。如果沒有授信,則需要交100%的保證金。所以,這種融資性貿易一般都找信用資質好的國企開立信用證。”某大型商業銀行人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

他進一步指出,很多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很難從銀行拿到貸款,民間信貸的融資成本又太高。而不少國企資金頭寸比較寬鬆,容易從銀行獲得授信。兩者結合,在企業之間的借貸被明令禁止的情況下,就產生了融資性貿易這種模式,並在2015年前後大量流行,甚至一度被看作是一種金融創新模式。

在融資性貿易的鏈條中,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的國企也有好處。一方面,通過開立信用證可以拿到貨值10%。左右的提成作爲手續費。這可以看作是向開立90天遠期信用證的對手方收取的利息;另一方面,通過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參與其中的國企可以拿到17%的稅點返還。而且,通過這種貿易模式,可以達到業務衝量的目的。

單純從開立信用證的國企和使用信用證融資的民企來看,可謂各取所需。但作爲貨物的真實買家,其利益又是什麼呢?如果這個買家同時是賣家,即便能形成貿易閉環,但資金鍊斷裂的風險仍然很大。如果這個賣家是第三方,則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羅家濤一夥。而最後買單的,則往往是腹背受敵的國企。

中民飛更是在庭審答辯時指出,甬久商貿作爲涉案貨物的真實買家,並不需要該貨物。這表明邏各斯以國際貿易爲名,行國際信用證融資之實。此手法使銀行表外融資規模膨脹,嚴重擾亂國內金融秩序。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如果監管不夠嚴格、程序不夠嚴謹,會讓流動性有所擴張,擴大融資規模。而且,融資性貿易通常沒有充足的資產抵押,是一個相對寬鬆的融資通道,比一般的信貸要難以控制。”

業內人士指出,融資性貿易本質上是以融資爲目的的虛假貿易。在邏各斯和中民飛的案件中,整個貿易鏈條甚至只有資金流和票據流,而沒有貨物流,脫實向虛,造成金融空轉,嚴重違反中央政策。

早在2014年出臺的《關於推進廣東省屬商貿業務風險防控及企業轉型創新的指導意見》就明確規定,以借出資金賺取息差爲目的的融資性貿易業務要限期清退,以融資爲目的、無真實貨物交易的虛開發票等虛假貿易業務要堅決禁止。

融資性貿易也引起了國資委的高度關注。2015年下半年,國資委政策法規局與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共同完成了融資性貿易法律風險防控及管理課題報告,對國內融資性貿易的發展現狀、產生糾紛的原因和特點以及融資性貿易的參與主體及主要形式進行了分析。

國資委對國企參與融資性貿易明令禁止。2017年兩會期間,國資委主任肖亞慶指出,將嚴格控制盲目投資,單純爲了擴大規模,特別是融資性貿易要嚴格禁止。

2017年7月19日,國資委召開會議再次重申:違規融資性貿易要堅持“零容忍”,堅決嚴肅整治。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及時發現、處理企業新發生的融資性貿易損失事件,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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