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京东假茅台事件,先行赔付体现消费者权利优先原则

盘和林

针对日前曝光的京东平台出售假茅台事件,京东超市官方微博17日披露了对该事件的调查及处理进展,京东方面表示,将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并对该批次商品启动先行赔付。对于该批次商品,京东启动先行赔付,足额全额退还消费者商品货款并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十倍补偿。京东客服中心还将设立专人专线,对涉及用户进行一对一回访。

京东假茅台事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问题究竟出在那个环节尚无定论。笔者认为,京东启动先行赔付,足额全额退还消费者商品货款,并按照法定十倍补偿,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更为重要的是此举极具样本价值,即在类似消费者维权中,应将消费者权利置于优先考虑,这有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京东在声明中表示,经过初步调查,4月22日至5月9日期间,山东德州仓售出的“43度飞天茅台50ml”部分批次商品,怀疑在由第三方物流公司送往京东仓库的运输途中被掉包,配合警方重点对涉及环节及其相关人局进行调查。

也就是说,目前整个事件还处于司法程序中。按照以前消费者维权中,很容易被“踢皮球”,至少要等到警方的最终结果之后,再根据侵权责任进行赔偿,理论上来说,假如警方最终认定是第三方物流掉包的话,这属于违法事件,京东不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上,此事涉及的中间环节比较复杂,尤其是消费者固定证据非常困难。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我在京东平台上购买商品,中间环节是不可控制的,我只要到手的商品是货真价实的。从京东平台的角度来说,只要假货不是出自京东,在物流运输等环节,尤其是个体的违法行为也是难以杜绝的,从道理上来说,任何企业都不用承担第三方违法行为的侵权赔偿义务,除非京东存在过错,比如说使用非法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但显然正如京东官方故意销售假茅台的代价实在太大一样,京东选择的第三方物流公司一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难道消费者只能被动等待警方的破案,假如不能破案呢?进一步来说,让消费者来追究相关环节的法律责任,也是不现实的。正是因为如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除了买卖双方地位权利平等的基础上,引入了倾向性保护原则。所谓消费者倾向性保护原则,就是在类似情况下,监管部门及法律更倾向于处于弱势一方的消费者。这是目前国际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通行原则,我国也是实行这一消费者权利优先保护原则。

因此,此次事件,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京东平台基于消费者伦理价值进行了先行退款及十倍补偿,体现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使得此事有了一个相对圆满的结果。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说,此事应该具有较大的样本价值,京东先行赔付消费者,之后在根据警方的结果向违法者进行索赔,这是符合社会利益最大化的,这比由消费者承担具有更高的经济效率。

窃以为,京东先行赔偿在我国经济实践中,还属于是自觉行为,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无疑是值得点赞,但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由此思考一个问题,即在今后类似事件中确立其先行赔付制度,不是自觉行为而是法定义务,真正让消费者权益优先保护原则落地,这才是事件更值得反思的地方。(作者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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