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加油站员工试图用烟头点燃加油枪”,短视频网络疯传。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视频中的男子手持点燃的香烟,对着加油机的油枪神情自若的准备点燃,看上去让人胆战心惊。另一名男子则称要炸加油站。如此危险的行为,两名男子究竟为何要这样做呢?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这段视频拍摄于2019年3月1日早晨11时17分。视频里的男子是原瑞燃石化的员工毛某,拍摄者为李某某。两人拍摄完成后就将视频上传到了朋友圈上,在5月19日被“大裤衩高高挂”(微博名)发到了微博上。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21日11时许,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马村派出所接到应急管理五华消防移交的这起涉及加油站的警情,并立刻展开调查。据调查,视频中的加油站是位于龙泉路296号瑞燃石化茂光加油站 。

调查发现,拍摄视频时,这个加油站正处于停业状态,油罐中和加油枪都没有储存油品。两人出于恶作剧才拍摄了这段视频。毛某、李某某二人对为了恶作剧拍摄视频发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目前,涉事加油站已被安监局责令停业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毛某、李某某、李某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人民币的处罚。三人已于22日凌晨送拘留所执行拘留。

以案释法

►针对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单位——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或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吊销其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油站进站安全小提示

1.进入加油站内严禁烟火,禁止进站人员在加油场地或加油车辆内吸烟。

2.加油站内所有机动车必须熄火加油,三轮车、摩托车等禁止在站内发动。

3.加油站内严禁在加油站穿、脱和拍打化纤服装,严禁直接向塑料容器内罐装汽油,严禁在加油场地检修车辆。

4.严禁在加油站使用手机、非防爆电器,严禁敲击铁器和加油设备,不可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咦,严禁烟火,熄火加油.....

这些都很清楚

可是不能穿、脱、拍打化纤服装

不能往塑料桶内灌装汽油

又是什么原因呢?

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根据墨西哥《El Universal》报道,5月22日这对父女俩正等待塑料油桶加满,当7岁的女孩靠上油箱的瞬间,突然就冒出了火苗,警方推测,加油时起火很有可能是以下两方面原因,女孩穿着的衣物或裙子带来的静电所导致;往塑料容器加注汽油,因为这类材料不易导电,容易产生火花,同时塑料油桶是敞开式的,油气很容易跑出来,使周遭的油气浓度急升。不导电的容器加上浓郁的油气,给静电起火创造了绝佳的条件。导致燃烧、爆炸。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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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的加油站起火事故,都是由静电引起的。静电产生的电火花引燃了周边的油气,从而引发燃烧。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静电这么危险,而加油站又是车主常去的地方,正如一个网友评论所说:衣服上的静电这谁能预防得了啊?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的静电很常见,也并不恐怖。杜绝事故,其实我们只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油时避免产生静电,二是把周遭油气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加油站员工都穿着防静电面料工作服,同时加油站内都安装有油气回收装置,它能显著减少油气挥发量,降低爆燃风险。

可笑!加油站员工欲用烟头点加油枪

除了以上措施,我们在加油时还应注意:

加油期间,人不要再回到车里,因为车内是静电的一大“生产基地”,会让你重新“带电”。另外,加油时也不要整理衣物、头发,这类物品的摩擦也容易产生静电。如果您不是在自助加油机前加油,请不要擅自操作油枪,让加油员为您服务即可。您只要坐在车里告诉我们需要哪种油、加多少,加油员就会为您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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