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旗遭香港证监会罚款5700万元 因瑞金矿业IPO保荐人失职

  和讯网消息 5月17日,香港证监会公布了对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的处罚通知,因花旗在担任瑞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金矿业)上市申请保荐人期间存在失职行为,香港证监会对花旗作出谴责并罚款5700万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经调查,花旗作为保荐人在工作期间,未对瑞金进行充分及合理尽职审查及妥善监督其职员,另据了解,这也是目前香港证监会对保荐人开出的最高罚单。

IPO保荐尽职审查不足

据公开资料显示,瑞金矿业2009年2月23日在香港交易所挂牌,主要从事黄金开采加工及销售业务,其在内蒙古赤峰市拥有三座金矿。2009年的招股章程披露,瑞金的销售额在2007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08年10月31日止的十个月期间(分别为往绩纪录期间的最后一个完整年度及最后十个月)增加了超过20倍。

但花旗只将相关的尽职审查重点放在与生产有关的审查工作上,且认为核实瑞金的产量即等同于核实其销售量。证监会发现,花旗在进行尽职审查的查询时获提供的资料显示,除了其中一名客户外,瑞金在这两段期间的客户截然不同。

另外招股章程披露,三位共占销售额35.2%的客户与瑞金均签订了长期合作备忘录,须购买任何瑞金决定售予它们的矿石。

但花旗在审查中并未核实所有的客户身份,没有要求客户直接确认它们与瑞金的交易金额,且在与上述三名客户的访谈过程中,花旗并未问及长期合作备忘录的问题,也没有核实长期合作备忘录的真实性,因此证监会认为其有关尽职审查不足够且未达标。

缺乏交易监督

在缺失监督上,花旗获委托担任上市保荐人后超过四个月,才委任保荐人主要人员监督交易小组。其中一名主要人员实则并非负责上市申请事宜,而另一名小组成员才是保荐人主要人员,但并没有参与进行尽职审查及与港交所沟通。

另外,证监会发现与瑞金客户的电话访谈是由两位资历最浅的员工负责,也没有足够的内部监督。

考虑到这是首次及唯一一次对花旗作为上市保荐人的工作关注,且并无发现花旗是故意、蓄意或罔顾后果而导致上述事项,证监会决定对花旗作出谴责及罚款5700万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花旗在瑞金上市后已采取行动加强其有关保荐人工作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系统,并与证监会充分合作,以解决证监会的监管关注事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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