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兩元車費起爭執 湖北一女子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獲刑三年

據湖北高院6月6日消息,近日,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了一起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被告人胡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2019年1月11日,被告人胡某搭乘11路公交車至咸安區交警三大隊對面公交站臺時,因駕駛員對胡某投幣的數額有疑問,兩人發生爭吵,胡某心中氣憤難平,到站後並沒有選擇下車,而是繼續與駕駛員爭吵。駕駛員見胡某不肯下車,於是發動車輛往溫泉方向行駛。行駛了大概五六米遠後,胡某竟從後車廂衝到駕駛室,向右搶拉了兩三下公交車方向盤,公交車向右側發生跑偏,司機當即將方向盤拉正並剎車,隨後報警。

爲兩元車費起爭執 湖北一女子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獲刑三年

據胡某到案後供述,她搶拉方向盤的地方正好是長安大道和青龍路交匯處十字路口,車流量和人流量很多。

爲兩元車費起爭執 湖北一女子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獲刑三年

咸安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胡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駛過程中,搶奪方向盤妨害安全駕駛,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北青報記者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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