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不死,決不收兵”。2018年以來,北海市整合公檢、法、工商等部門力量,密切協作,主動出擊,嚴打嚴懲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戰果豐碩。2019年北海市成功摘掉全國整治聚集式傳銷重點城市“帽子”。海城區檢察院積極貢獻檢察力量,一如既往保持嚴懲傳銷犯罪的高壓態勢,努力優化營商環境。

七名湖南傳銷“老總”獲刑

近日,經海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七名湖南傳銷“老總”分別獲刑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至三年九個月不等刑期,分別並處三十五萬至一百一十萬元不等罰金。

案中,羅某霞、胡某滇、章某華、劉某妹、陳某紅、周某彬、王某文七名被告人於2012年至2013年間,先後經人介紹分別發展出資加入以湖南籍人員爲主的“資本運作”傳銷組織(湖南體系),該傳銷組織以“資本運作”爲幌子在北海市進行所謂“人際網絡”的傳銷,要求參加者以繳納6.98萬元(7萬元)申購款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爲計酬、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蔘加,騙取財物。七名被告人加入後,直接或間接發展了多人加入該傳銷組織,至案發時,七名被告人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人數累計均達30人以上但未達120人,層級在三級以上。

經審查,海城區檢察院認爲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七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遂向海城區法院提起公訴。經開庭審理,公訴人充分舉證,被告人認罪服法。

文字:陳健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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