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社會需要“孤膽英雄”也離不了“集體正義”

1月28日《北京青年報》“北京榜樣·學榜樣我行動”專欄報道,去年6月15日上午,北京地鐵13號線柳芳站附近,發生了一起持刀搶劫事件。多名羣衆上演了一場追擊歹徒的壯美大劇

歹徒持刀搶劫,衆人見義勇爲,最終在付出數人受傷的代價之後,成功制服歹徒,送交警方。這樣的一件事,雖然很驚險,很正能量,但是從吸引眼球的角度來看,似乎並沒有太“出彩”的地方。但是通過這件事反映出來的一個事實,卻讓人感到振奮。這個事實就是,在制服搶劫歹徒的過程中,依靠的不是一個人的力量,而是七八個見義勇爲者的力量,尤其是在他人已經受傷的情況下,後繼者沒有圍觀、沒有退縮,而是繼續與歹徒搏鬥,最終讓正義得到伸張。

在他人遭遇困境、陷入險境,或者是面臨各種意外突發事故的時候,我們需要有人挺身而出,成爲扭轉事態、幫助別人的英雄,但是我們更期待一種存在於更多人內心的“集體正義”。換句話說,“孤膽英雄”固然值得讚賞,但是“集體正義”才更加值得期待。就像在這則新聞中,正是衆人的“接力正義”,才最終制服了歹徒,避免了他繼續傷害最先的見義勇爲者。而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只有正義的力量得到更多的彰顯與弘揚,邪惡的力量纔會被更好地遏制。“集體正義”,恰恰說明秉持正義感的人越來越多,這對心懷歹念者本身就是一種震懾。

如果說“孤膽英雄”孤軍奮戰,更像是一種“我爲人人”,然而人人卻並沒有爲我的話,那麼“集體正義”纔是一種“我爲人人,人人爲我”。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守望相助意識,既是一種延續千年的傳統美德,同時在現代社會仍舊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但多少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如果說“孤膽英雄”尚顯得稀缺的話,那麼“集體正義”就更加難得一見。通過近年來媒體的報道不難看到,當有人尋死跳樓的時候,有見義勇爲者積極報警,主動參與施救,但是更多人卻甘當喫瓜羣衆,甚至是催促跳樓者“快點跳”;有人不慎溺水,見義勇爲者冒着生命危險下水救人,結果救人成功上岸之後發現,自己放在岸邊的手機竟然被人順手牽羊給偷走了。

“集體正義”的背後是全體受益,是對整個社會正能量的守護,最終讓我們每個人的安全感、獲得感都得到提升。(天歌)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