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3000多萬輛,然而,電動自行車的交通安全問題卻時有發生。據統計,全國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佔事故總數比高達20-50%,死亡人數佔比20-40%,形勢非常嚴峻。

日常生活中,電動自行車設計的最高限速是20公里/小時,可有的電動自行車,跑個50公里/小時很輕鬆,有的時速甚至超過100公里。行駛在道路上,完全不慢於機動車,給交通安全帶來了巨大的隱患。

電動自行車“越開越快”

十個車禍九個快,電動自行車也不例外。據廣西南寧交警介紹,“按照法規它不能超過20公里/小時,實際上現在沒有一個車會低於這個速度的。”

據統計,2017年南寧市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違規造成的交通事故196起,死亡53人。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是引發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廣西南寧,電單車因無視交通規則發生車禍

△廣西南寧

在我國,電動自行車按非機動車進行管理。按《交通安全法》規定,

非機動車的最高速度不能超過15公里/小時。因此,國家標準強制要求電動自行車設計的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公里/小時。

專家介紹,電動自行車車速過快,將直接增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幾率,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騎行人做出相應避險動作的時間很短,速度越快,剎車距離也就越長,就越容易與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發生碰撞,造成人身傷害,甚至危及生命。12下一頁全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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