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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當初只是簽了個名 未料當保證人當成了“老賴”

-飛機不能坐,領取補助款的銀行卡被凍結,當事人很後悔

-檢察官提醒:借款人還不起錢,保證人要承擔還款責任

海峽網5月22日訊 (文/廈門晚報 記者 顏梅麗 戴舒靜 通訊員 白慧傑 漫畫/劉哲姝)2007年,阿貴(化名)向銀行借了5萬元,礙於親戚的情面,老郭成了其保證人。還款日期到了,阿貴卻遲遲不還錢。之後的日子讓老郭又驚又怕:飛機不能坐,甚至連領取多項政府補助款的銀行卡也被凍結了。

近日,子女籌資還了欠款,老郭的名字終於從“老賴”的名單中抹去了。飽受煎熬的老郭還是沒法輕鬆,他要幫子女將墊付的錢從阿貴那裏追回來。

【經歷】

當初只是簽了個名,結果麻煩惹上身

2016年5月,68歲的老郭和村裏的幾名老人準備坐飛機去陝西參加一場宗親會。他們高高興興地去買機票,結果出了意外:同行的人都買到機票了,就老郭買不到。他被告知限制高消費。

老郭還沒想明白是怎麼回事,沒多久又發生一件奇怪的事情。他發現,自己平時用來領取殘疾補助款、68歲以上老人補助款的三張銀行卡全都被凍結了。經濟來源斷了,老郭急了。他四處打聽才知道,這一切跟2007年親戚阿貴向銀行借款5萬元有關,他是擔保人。

當初,阿貴向銀行借款,請老郭當擔保人。老郭簽了名,他當初的想法很單純,親戚開口求自己,這忙得幫。沒想到的是,還款時間到了,阿貴並沒有還錢。後來,銀行將阿貴和老郭一同起訴到法院,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阿貴仍沒還錢,於是老郭也跟着成了一名老賴。

老郭和子女多次勸阿貴早日將借款還清,阿貴只償還了很少一部分。走投無路的老郭,只好向社區檢察官請求幫助,社區檢察官引導他們向檢察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

【解決】

子女們交的欠款,可向原借款人追償

翔安區檢察院受理了老郭的申請,通過調閱執行卷宗、詢問案件當事人,檢察官發現,老郭是一名樸實的農民,他當初是出於好心當了親戚的保證人,結果連帶成了老賴。檢察官還發現,爲了減輕老人的心理負擔,老郭的子女提出籌錢替阿貴還錢的想法,但氣憤不已的老郭一直不同意。

瞭解情況後,檢察官向老郭一家普法: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借款後,有權繼續向原借款人追償。

得知子女不會白還錢,老郭同意了子女們的想法。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銀行考慮到老郭是低保戶的特殊情況,同意拿到一定數額的款項後,解除老郭擔保的責任。這樣法院就可以解除對老郭賬戶凍結、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等執行措施。

近日,老郭將子女們墊付的錢繳交了,他的名字也從“老賴”名單中撤下來了。

【檢察官提醒】

根據我國《擔保法》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應當爲借款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還不起錢,債權人同時將借款人與保證人起訴到法院時,保證人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所以,做保證人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保證人的法律含義,不要因爲礙於情面,或一時好心、義氣之舉,給自己留下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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