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津雲關注]“真兇早就落網了,我‘被嫌疑人’27年!”

來源:津雲新聞

記者 周白石

1992年,河南省商丘市夏邑縣發生一場鄰里糾紛導致的鬥毆,男子張勝利受傷身亡。真兇畏罪潛逃,家屬爲了不讓其“白死”,一口咬定曾參與鬥毆的張玉璽是兇手。張玉璽被抓獲、起訴,並背上“犯罪嫌疑人”的罵名。一審,張玉璽被判11年有期徒刑,2001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做出“發回重審”判決。

奇葩的是,在證據確鑿、真兇落網,真兇入獄、證人承認曾“誣陷”張玉璽等前提下,當地檢察院這麼多年都沒撤訴,法院也愣是拖了22年,直到今年1月29日開庭纔開庭,用張玉璽辯護律師的話說,長達22年的“疑罪從掛”,創下全國之最。

所謂“疑罪從掛”,通俗來說就是指被國家權力機關拘留或逮捕,後來一直沒起訴、判刑的案件。

好消息是,夏邑縣人民法院當庭做出宣判:張玉璽無罪。庭上,張玉璽哭暈。

一場鬥毆一條人命

夏邑縣人民檢察院提交的一份幾乎泛黃的起訴書顯示,“1992年7月3日上午,張玉璽因糾紛與本村村民張公社發生口角、廝打,繼而引起雙方家人多人蔘加的廝打、在毆鬥中,被告張玉璽手持鐵叉猛擊在張公社父親張超明的額頂部,致使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於“作案情節”,張玉璽多次表示與事實不符。他說,當天與村民張公社因口角廝打後,他和愛人、父母到張公社家評理引發兩家吵罵。堂兄張勝利路過,參與吵架,激化矛盾,後張勝利、張葉與張公社及其父張超明廝打。因爲他在前期打架時受了傷,不太瞭解後面的事兒。後來他聽說,有人被打死了。

被打傷後的第二天,張玉璽被當地公安機關抓捕,他還是從辦案民警口中得知,被打死的是張超明。同年7月20日,張玉璽被批准逮捕,被羈押約5年後,被當地檢察院起訴。1997年5月19日,夏邑縣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玉璽11年有期徒刑;1997年10月28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令人不解的是,22年來,夏邑縣人民法院一直未開庭重審,並未對犯罪事實查明、認定。2001年9月11日,已經羈押了9年的張玉璽被取保候審。

沒有童年的孩子

看起來,2001年起,張玉璽恢復了自由身,但他一直揹着“嫌疑人”的罵名。他的家庭,也因爲他的案子遭受毀滅性打擊。

出事兒後,一家人在“殺人犯”妻子、“殺人犯”兒子的謾罵聲搬走。張玉璽家人回憶說,不搬走,根本在村子裏待不下去,死者家屬見他們一次就罵一次,他們的家被砸被搶不止一次……

張玉璽的兒子張博出生在1991年,在接受津雲新聞記者採訪時,他說,他度過的是灰色的、沒有童年的童年,對童年的記憶,他用三局話來形容:別人都有家,我沒有家;別人都有爸,我沒有爸;別人有戶口,我沒戶口。

2001年見到父親張玉璽時,10歲的張博哭了,哭得撕心裂肺。他早就聽媽媽和親戚們說,他的父親不是兇手,是被冤枉的,他無論如何也不懂,既然警察是抓壞人的,沒抓走壞人,卻把好人抓走了……

孩童所謂的“好人”,自然是指張玉璽,所謂的“壞人”,指的是真正的兇手。    

潛逃真兇落網

事實上,真正導致張超明死亡的“兇手”另有其人。

1997年10月12日,潛逃浙江海寧近5年的張勝利、張葉被刑事拘留。2001年2月17日,夏邑縣人民檢察院針對張超明被害事實又指控:“1992年7月3日上午,張玉璽、張公社因口角二人廝打,後張玉璽及其愛人,父母到張公社門前吵罵,導致張玉璽及其堂兄弟張勝利、張葉與張公社及其父張超明參加的打架,張勝利持木棍猛擊張超明頭部,致張超明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

同一起案件,同一個受害者,爲什麼有兩次指控?當地檢察院並未予以澄清,更沒有想張玉璽一家人解釋。

但無論如何,真兇落網了。正義的程序來臨。

記者瞭解到,夏邑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即夏邑法院(2001)夏刑初字第57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顯示:查明“1992年7月3日上午,被告人張勝利、張葉的堂兄弟張玉璽同張公社因故發生口角並廝打,後引起雙方兩個家族多人蔘加的毆鬥。在互毆過程中,被告人張勝利持木棍猛擊張超明頭部,致其顱骨粉碎性骨折,經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張葉持木棍將張公社並沒有打傷後,開支醫療費3800元”,審委會研究決定,判決“被告人張勝利犯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被告人張葉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罪行爲人張勝利、張葉已經受到刑事處罰,至今皆刑滿釋放。

拉人墊背的證言

張玉璽被抓,皆因張超明受傷致死,更因真兇在案發後逃匿。1992年,死者家屬作爲目擊證人,一致指認是“張玉璽打死了張超明”。在1997年,張勝利、張葉歸案後,他們又推翻了之前的證言,都證實“只看見張勝利打張超明瞭,沒有看見其他人打他”,明確張勝利是一棍打死張超明死亡的唯一行爲人。

津雲新聞記者瞭解到,死者家屬承認過之前證言並非屬實,並做出瞭解釋:張超明不能白白死了,得有個墊背的。

遲來的宣判

2001年被取保候審後,張玉璽一家開始了沉冤之路,但這麼多年來,張玉璽像一個皮球一樣被踢來踢去。張玉璽找法院,被告知案件退到檢察院了,找到檢察院,被告知補充偵查又退到公安局了,他去公安局,又被告知補充偵察後,已經遞給檢察院了……

就這樣,案發至今,27年來,張玉璽一直揹着“犯罪嫌疑人”的罵名,一家人也受盡屈辱。儘管,真兇早就被繩之於法,儘管,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早已做出二審判決:發回重審。

1月29日,在案件發回重審22年、張玉璽被取保候審18年後,夏邑縣人民法院終於開庭。

張玉璽辯護律師、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鄭曉靜律師認爲,此案20餘年懸而不決,程序嚴重違法,這給張玉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此前,辯護人曾聯繫夏邑縣人民檢察院,建議檢察院撤訴,但檢察院堅持上訴。

經過一系列法律程序,夏邑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張玉璽無罪。

聽到這幾個字,張玉璽當場哭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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