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法院:上官偉科等31人交叉結夥發送短信詐騙案

齊魯網1月29日訊爲打擊和震懾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活動,淨化電信網絡環境,維護社會秩序,1月29日,山東法院集中宣判一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宣判案件4件,涉案金額達423萬元,對58名被告人判處刑罰。

在上官偉科等31人交叉結夥發送短信詐騙案中,被告人以福建人爲主,同時也有部分山東籍的被告人。2016年4月份以來,被告人上官偉科僱傭被告人上官偉釗、上官貴寶、上官明川等人發送以“扣銀行卡年費”爲內容的“95599”、“10086”詐騙短信。在被害人撥打信息內的預留電話時,上官偉科指使上官偉釗等三人冒充銀行工作人員,其冒充公安人員,指示被害人到ATM機進行操作,將被害人銀行卡內的資金轉到被告人上官再旺取款團伙持有的銀行卡內,上官偉科再安排以上官再旺爲首的團伙取現,發送涉案詐騙信息多達1063718條,接打電話4817次,詐騙資金共計359600元。同期,另有分別以被告人吳倫俊,以被告人張雷雷、杜蘆沙,以被告人葛林通爲首的詐騙團伙等共計12個,各團夥有交叉、有分工,通過撥打電話,以發放危房補貼、購房補貼、車補等爲誘餌,或者利用“僞基站”發送銀行詐騙信息等方式,實施詐騙,騙取資金七十餘萬元。

山東省臨沭縣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上官偉科、上官偉釗、上官明川、上官貴寶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過接打電話實施詐騙,指使他人向不特定多數人發送詐騙信息,騙取錢款;被告人吳倫俊指使他人向不特定多數人發送含有木馬程序鏈接的詐騙信息,騙取錢款;被告人張雷雷、杜蘆沙、葛林通、李晶晶、劉延彬、李紅衛、譚詠、蘇清建、上官德元利用“僞基站”設備向不特定多數人發送詐騙信息;被告人上官秩錦、劉添得、王僑連、湯炳鑫、張阿松、湯寶勇、上官金海、上官德生、上官木興、上官金池、上官燦藝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過接打電話實施詐騙;被告人上官再旺、郭治盛、張日輝、黃麗姑、吳昭榮明知他人實施電信詐騙而爲詐騙團伙提供銀行卡併爲其取現,上述被告人的行爲均構成詐騙罪。根據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性質、情節、認罪態度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情形,以詐騙罪分別判被告人上官偉科等13名被告人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人民幣40萬元至5萬元不等的罰金。宣判後,上官偉科等提出上訴,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相關文章